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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安全底线不容挑战,骗提套取“无害论”当休矣

2024年04月01日 16:03:23

     杨维立

    据北京市公安局3月30日通报,北京警方近日打掉一个以虚假诉讼方式套取住房公积金的犯罪团伙。据了解,该团伙利用朋友圈发布广告,与有资金需求但不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客户恶意串通,利用伪造借条、捏造虚假借贷纠纷等事由提起民事诉讼,扣划、套取客户住房公积金,并从中牟利。后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收网,抓获并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0名。

    近些年,有关部门多次通报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典型案例,尽管警钟一次次响起,但类似事件还是时有发生。大量案例表明,利欲熏心蒙蔽了一些“黑中介”的良知,他们打着“代办公积金提取”的幌子,通过伪造资料等方式,诱导缴存人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并从中获取非法收入。少数缴存人法律意识淡薄且存在侥幸心理,与“黑中介” 沆瀣一气、绞尽脑汁骗提套取公积金,其行为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规定,必须依法担责,决不能姑息纵容。

    据近日发布的《北京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544.92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2554.76亿元,占当年缴存额的81.0%。作为一项重要住房保障制度,公积金制度有力支持了百姓的基本居住需求。截至去年8月,北京已累计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9200多亿元,共支持约150万家庭购买住房。事实表明,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于构建新时代住房保障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因此,公积金资金安全工作容不得半点闪失,不能有丝毫松懈。

    此次北京警方一举打掉这个以虚假诉讼方式套取公积金的犯罪团伙,一下子抓获并刑拘犯罪嫌疑人20名,涉案缴存人皆难逃法律责任,释放了“违法必究”的强烈信号,也亮明了公安机关全力维护公积金资金安全的鲜明态度。与此同时,由此案及类似案件中反映出来的一些缴存人的认识偏颇,很值得探究与反思。这些人明知骗提套取公积金违规,但“耻感”明显不足,自认为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属于自己,骗提套取既无恶意,也无害于他人。其实,这种想法和做法都是错误的。

    骗提套取公积金,不仅侵害了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利益,也扰乱了公积金管理秩序,践踏了公积金资金安全底线。而通过采取打假官司的方式套骗公积金,更是错上加错,既是一种不诚信行为,扰乱正常诉讼秩序,浪费司法资源,更是对法律、司法权威和公信力的藐视和挑战。对此,必须严厉惩治,以惩促治,以惩促防。

    首先,各地司法机关、公安、公积金管理等部门及相关机构要坚持“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加强协作配合,深化行刑衔接,善于运用大数据分析等信息技术手段,对违法犯罪线索深挖细查、一查到底,加大违法成本,强化震慑效应。其次,深入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采取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公积金政策法规的宣传解读工作。此外,还需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创新完善举报激励制度,进一步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让骗提套取公积金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让“无害论”无立足之地。

    北京警方特别提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应符合相关政策要求,非法套取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并以鲜活的案例相“配合”,重申了“任何人不得从其不法行为中获得利益”的道理。广大缴存人要坚持以案为鉴、闻警自省,树牢法治意识、诚信意识,从自觉守护公积金资金安全入手,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做到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梁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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