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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同幢住宅每套均价相差不宜超20%

2020年07月04日 16:13:38

记者秦小辉报道:近期,东莞市部分区域商品住房供需矛盾突出、房价涨幅较大的问题备受关注。7月2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四部门发布通知,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预(销)售管理。

根据通知,从2020年8月1日起,东莞将加快在建商品住房入市销售,其中,对申请预售的商品住房项目、总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下的,实施一次性申请预售。同时,通知还要求,即日起,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以幢(栋)为单位申报销售价格的,同一幢(栋)每套住宅均价相差幅度不宜超过20%。对此,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科负责人表示,此举意在堵塞开发商“高低价搭配”报价的漏洞。比如说,同一栋楼,为了实施预期价格,开发商拿几套出来销售,并用极低价来对冲均价,而这些低价房又是通过拆合同的方式来实现的。

通知还明确,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实行精装修交付的,住宅户内精装修工程每平方米造价原则上不超过2000元/平方米,超过以上标准的须提交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评估报告,并在销售现场向购房人进行公示。

此外,根据通知,东莞市将加大力度打击捂盘惜售行为、严格规范商品住房认购行为。

来源:羊城晚报
责任编辑:董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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