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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旧村改造项目用地被质疑 “一女二嫁”

2016年12月16日 16:25:09

在山东淄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一起旧村改造项目却迟迟6年没能完成,近日却被再次被挂牌出让

本社记者:张洋

近日,记者接到山东省淄博市四宝山街道刘东社区居民的投诉,“在该村的旧村改造工程长达6年没能完工,而最近又将已经建成主体工程的回迁楼土地二次拍卖,据说还要将已经建成的两栋楼拆掉,如此一来回迁楼就更遥遥无期了。”

停工的两栋住宅楼

在刘东社区回迁楼现场,记者见到两栋已经主体基本完工的楼房,旁边的塔吊锈迹斑斑,遮挡的防护网也破了好多处,显然已经停工好长时间,而旁边的两个施工公告牌已经倒了一个,另一个标明了刘东社区7、8号住宅楼的项目介绍,而旁边的空地正在进行着紧张的施工准备。当地村民介绍:“这两栋住宅楼早在2011年就已经建成现在这个样子,但不知什么原因就停工了,而现在在旁边的施工队,就是刚刚取得这块地皮的另一家开发商,而这家开发商所取得的地皮还包含着现在已经完工的这两栋。”

几经周折记者找到了最早开发这两栋楼的开发商,山东荣嘉置业有限公司(原山东浩成置业有限公司)关于刘东村旧村改造项目。山东荣嘉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介绍:“山东荣嘉置业有限公司(原山东浩成置业有限公司)与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石桥办事处(现四宝山办事处)刘东村于2010年3月5日签订旧村改造开发协议,双方约定:一、开发建设用地共计110亩,其中按规划刘东村建设村民住宅楼的集体建设用地27亩,荣嘉公司开发建设用地83亩办理为国有出让土地(土地位置:东至刘东村二层住宅楼,西至西五路绿化带,南至鲁泰大道绿化带,北至刘东村与小庄村地界分界线)。二、刘东村以83亩土地置换荣嘉公司为刘东建设村民住宅楼32400平米。三、自合同签订之日3个月内刘东村负责办理该合同中荣嘉公司所开发用地的‘招、拍、挂’事宜,协助办理国土资源局统征办商品房开发用地的摘牌及出让手续。在一期工程开工10日内,30日内完成土地出让手续的上报申请。4个月内完成该宗土地的‘招、拍、挂’手续,开工后4个月内将该宗土地的地上所有建筑物拆除,清理完所有垃圾。该协议签订后,我们公司联合起风建工、博泰建工、华润燃气与2010年10月份完成控制性规划并公示,刘东村村民住宅楼开工建设并非一切顺利。刘东村未按照协议要求在4个月内(2011年2月底前)完成开发用地的‘招、拍、挂’事宜。此时接到开发区管委会通知,决定将上述土地调整给‘名尚城市广场’项目,将荣嘉公司的开发用地强行调整到富华工业园(土地位置:东至张桓路,西至猪龙河,南至裕华工业园,北至鲁泰大道),面积为35亩。即便是在土地位置调整后,刘东村也未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完成该开发用地的‘招、拍、挂’事宜。这期间我们公司一直垫资建造刘东村的村民住宅楼,并已完成两栋村民住宅楼的主体。在我们公司的一再催促下,刘东村于2012年9月办理了该开发用地的‘招、拍、挂’手续,此时挂牌土地的土地出让金为260万元/亩,而2010年双方签订合同时的土地出让金价格为70万元/亩—80万元/亩,我们公司与起风建工、博泰建工、华润燃气合作的合同是按80万元/亩测算的,因此合作方纷纷撤资导致该次挂牌未成功。我们为刘东村村民建设的住宅楼也被迫停工迄今。”

旧村改造开发协议(部分)

2016年9月30日,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2016)62号,将刘东村与山东荣嘉置业有限公司公司签订协议的110亩土地公开挂牌,并随后被银泰摘牌。迄今,刘东村既不履行与荣嘉公司的合同,且准备将已建在该地块上由荣嘉公司出资建设的村民住宅楼强行拆除。

山东荣嘉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说:“我们荣嘉置业有限公司承建的刘东村旧村改造项目于2014年底经国家审计署审计,并无任何问题。”

那么什么原因导致当时的开发区石桥办事处朝令夕改,仅仅在合同签订不足一年就更改了土地规划呢?为何又迟迟不愿按照合同规定办理土地招拍挂手续呢?如今在尚未与山东荣嘉置业有限公司公司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又再次将该土地2次挂牌交易呢?

在刘东社区居委会记者见到了该社区居委会伊主任。伊主任介绍:“与山东荣嘉置业有限公司公司的合同就是我经手签订的,建的两栋居民回迁楼也是手续完备的,但后来是上级政府调整了规划,不让盖下去了,居委会也没有办法,现在的招拍挂也是政府的行为,具体跟山东荣嘉置业有限公司的合同善后问题,居委会负责跟山东荣嘉置业有限公司进行处理,但目前还没有沟通,也没有具体的方案,一切要等政府的指示,要了解具体的情况,还是要到四宝山办事处,我不好说。”

四宝山街道办的张姓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现在这个刘东社区的开发商是政府办公会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确定的,用盖回迁楼的资金抵其余土地的出让金。”对于以前刘东社区和山东荣嘉置业有限公司公司还有过开发合同以及现在已经建起两栋楼的事实,他表示并不清楚,而相关领导都不在家也无法答复。

在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办公室负责人在沟通了土地交易科、储备中心,以及相关科室之后给记者的最终答复就是,这些科室都不清楚这件事情。而经办这块土地交易的聂艳并不在单位,手机也打不通,所以也无法提供更多的信息。

且不论在合同尚未解除的情况下,一块土地为何会出现两次交易,更荒唐的是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在土地交易时竟然将另一开发商主体完工的楼房一并出让了,而相关部门却不能给出相应回复。

“逼得我们老百姓没法活了,原先一个村民有2亩多口粮地,现在一点地也没有了,说是一户一年给800块钱的土地补偿,可是到现在也没给。”刘东社区一居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村民老高告诉记者:“现在村民只要是为土地的事情去上访,就会被政府强行拉回来。如果都是正规程序,为何会害怕村民上访呢?”

自2013年以来,国土资源部重拳出击违法占地问题,国土资源部宣布对多起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同时公开了违法案件的查处结果。将未严格履行程序进行征地问题,拖欠被征地农民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和未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保问题,违规占地和审批问题,农村集体违规挤占补偿费问题,安置用地用于商品房开发建设问题等。

本社将会继续关注本事件的发展。

来源:中国城市建设网
责任编辑:王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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