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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山: 强拆实施的“为民工程”为何不能安居?

2016年01月05日 21:00:30

本社记者:张洋

当下,强制拆迁引发的种种暴力,已成为国人心头挥之不去的痛。

近日,记者接到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沿村村民集体举报,反映称:房山区长沟镇人民政府在该镇镇区2009年改造一期项目中,隐瞒事实、越俎代庖,将原本不属于镇区改造一期A、B、C地块一级开发范围的长沟镇沿村列入代拆范围;并以大产权回迁房为借口,在没有任何拆迁许可的情况下,采用行政强制手段,将该村500余户房屋强行拆除,“回迁上楼”的村民,至今没有拿到所谓的“大产权”。期间,村民无数次上访反映情况,均无明确答复,五年的确权之路,遥遥无期。

沿村回迁的“大产权”房,位于长沟镇中心区“西厢苑”B区

记者了解到,2009年房山区委区政府为落实北京市千亿土地储备项目要求,实施了加快小城镇建设以及旧村改造工程,长沟镇镇区改造一期A、B、C地块一级开发项目便是其中之一。长沟镇人民政府于2009年11月13日,以镇政府文件形式向房山区提交了《关于镇区改造一期A、B、C地块一级开发代拆沿村的请示》。于是,长沟镇沿村整体拆迁火热开始。以沿村村民委员会为主体拆迁人,负责与村民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并以该镇中心区“西厢苑B区”大产权房作为此次回迁住房。

然而,在具体拆迁过程中,村民发现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依据长沟镇镇区改造一期一级开发项目向房山区住建委提出拆迁许可申请的许可范围并不包括沿村,而房山区住建委分别以《京建房拆许字(2009)第130号》和258号颁发的拆迁许可证中也不包含沿村。由此,拆迁工作由于村民的质疑受阻。

为了顺利实施长沟镇镇区拆迁工作,由镇政府组织,在2010年春节期间召开拆迁工作誓师大会。会上,房山区政府某领导公开表示,要用强有力的措施、采取强制拆迁的办法解决阻挠拆迁行为,并以市长工程、区长工程、村长工程来重视此次拆迁工作,不惜动用任何手段。记者在录像视频上看到,该领导在讲话中说:“春节前在慰问房山公安分局时,看到房山分局斥资1.5亿新建的看守所、拘留所里面空荡荡的,还可以抓好多人。”而在分局领导汇报因阻挠拆迁抓了5、6个人时,说:“还不够,还要抓,而且拘留15天放出来再闹必须逮捕。看你的办法多还是政府的办法多。拦领导车也是犯法,堵镇政府门口也是犯法,必须抓......”

视频截图:誓师大会现场

视频截图:动用警力实施强拆

视频截图:强拆现场

在气势如虹的拆迁“运动”压力之下,村民犹如惊弓之鸟般无奈接受现实,搬进了政府所说“大产权”的“西厢苑B区”。

据村民反映:“沿村拆迁负责评估的北京瑞欧房地产评估公司在2009年并不具备评估资质,村委会在签订评估认定时,为逃避法律责任,村民签完字的所有文件都一起收回,从拆迁开始各项补偿直至回迁房购买无任何手续。”

然而,也有“不守本分”的村民在据理力争。沿村村民陈伦不服房山区人民法院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一中行终字第739号判决:认为房山住建委向房山土地储备分中心核发的第258号、130号拆迁许可证所确定的拆迁范围均不包括沿村,故房山住建委不具备有对沿村范围内的房屋拆迁纠纷做出行政裁决的法定职权。一审法院驳回陈伦的诉讼请求错误应予纠正,撤销房山区法院一审判决。

房山区长沟镇沿村的强制拆迁以及“大产权”的背后,到底真相如何?记者采访时联系到该镇宣传委员,委员表示有关领导都联系不上,会尽快予以答复。11月4号记者收到该委员发来邮件《关于长沟镇沿村征地拆迁情况说明》,在说明中只叙述了该项目合法性以及土地现有使用情况,并未就记者提出问题做出实质答复。

续:

2015年11下旬,本刊记者收到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人民政府的回复文件,在落款处并没有加盖公章,显然这是一份没有实际效用的回复。

长沟镇人民政府在回复中说:本次拆迁完全是沿村村民与村委会自愿合意行为,拆迁之前房屋等地上物经过依法评估作价。而记者在采访中多次遇到沿村村民反映本村的拆迁和补偿问题,将记者围得水泄不通,该村村民介绍,他们多次到上级上访,向上级部门合理反映长沟镇沿村强制拆迁时间,甚至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判决房山住建委向房山土地储备分中心核发的第258号、130号拆迁许可证所确定的拆迁范围均不包括沿村。可以看出在拆迁过程中,房山区长沟镇并没有获得对沿村进行拆迁的许可,也不是村民的自愿合意行为。

关于“回迁上楼”的村民至今没有拿到所谓的“大产权”问题,长沟镇人民政府并未给出正面明确答复。村民五年的确权之路,依然遥遥无期。

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了禁止施行强制拆迁等问题。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政府工作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政府应摆正自己的位置,站在百姓的角度着想,当农民进行利益博弈的同时,不能让他们成为“局外人”,不能官商吃肉百姓喝汤,当官不能不作为乱作为,牵扯到农民的利益,不能推诿扯皮踢皮球。不要等到矛盾激化,追责时后悔莫及。

对于沿村拆迁情况以及村民回迁保障问题,本社将持续关注。


来源:中国城市建设网
责任编辑:周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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