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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违约 国土部试点项目在三亚被搁置

2017年01月16日 15:34:59

本社记者 王利光

2009年2月,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发出通知称,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请配合开展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与建设调查研究的函》要求,拟在三亚市开展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与建设试点。2010年,经国土资源部备案、三亚市人民政府批准将三亚市天涯区文门村委会力村列入“全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与建设试点”。“全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与建设试点力村综合示范区项目”(以下简称力村试点项目),从此走入人们视野,成为了“土地产权改革先行者”。

 

力村村民小组会议室

力村村民小组是一个少数民族贫困村庄,“全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与建设试点”  又是国家为了促使一些落后区域快速脱贫而出台的切实惠民措施,对于力村来说,这是一件高兴的事,也是一次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可却迟迟不见执行该项目的海南卓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林公司)兑现承诺,试点项目长期被搁置,村集体利益严重受损,老百姓由欢喜转哀叹。

力村安置区五年还未建好

资料显示:2010年9月,力村与卓林公司分别签订了多份合作合同,形成了政府以政策支持、企业负责资金投入、农民以土地入股的合作共赢模式;2013年10月18日,力村协助卓林公司办理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使用权证。

按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约定:卓林公司在取得土地证之日起,应于2014年10月前完成力村村民安置区搬迁,并完成所有的青苗补偿款;2015年10月,应向力村交付村民产权酒店及配套设施,共计完成投资2.49亿元。这是全国首例政府不收土地出让金而让利于民,实现全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让农民享有土地利益最大化的试点项目。

据力村村民代表介绍,卓林公司并没有按照与村民合同约定的承诺去实施试点项目建设,在未经村民小组同意的情况下,于2013年12月,将力村流转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抵押给三亚市农商银行贷款1亿元。村民说,让他们不解的是这笔贷款并没有用于力村的建设安置区和村民酒店项目上,致使合同中约定的村民酒店至今还未动工,卓林公司承诺的每年600万元固定分红及发展高科技农业、果林地发展休闲农业也化为泡影,力村试点项目和村民安置区建设停滞搁浅至今。

 

力村村民安置区项目地

记者在现场看到28栋安置房主体已基本完工,外围架子还未拆除,歪歪斜斜,房屋周围杂草横生。还有部分剩余的钢材堆放在施工现场,其表层已是锈迹斑斑,明显搁置已久。靠近山脚处有一排铁架子,架子上还有少部分未脱落的“规划前景”及“全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与建设试点项目”介绍字样。

 

村民还告诉记者:“搁置太久了,本来承诺2014年10月之前让村民入住的,可卓林公司一直用各种理由在拖延,虽然村民安置房的主体结构算是基本完成,但是安置房在建设过程中,村民多次发现存在水泥标号偷减、屋前立柱柱体空心等偷工减料的问题,房子未住先裂。村民就安置房质量问题多次向卓林公司抗议,但始终没有得到合理回应和切实解决。”

项目拖延致使矛盾升级

在村民提供的材料中,记者发现,力村村民小组分别于2015年5月27日、10月12日、10月18日、10月23日给卓林公司发送书面通知,要求该公司到力村研究讨论试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其中2015年5月27日的通知里这样写道:“卓林公司与力村签订合作开发协议至今已有五年的时间,由于国土部试点项目各项情况特殊,我村积极配合公司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各项手续,如今手续都已办理完成,贵公司承诺于2014年春节前我村全体村民搬迁至安置房。可是至今为止,安置区开工建设一年多时间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进度,安置房建设中出现多次偷工减料、弄虚作假,拖欠村民工程款、民工工资等情况,现已造成全体村民对贵公司失去合作信心。卓林公司不但没有诚意悔改自己的过错,还为了报复并以势欺人,向三亚市天涯区纪委用伪造的吃饭白条诬告我村村干部,并且威胁撤销解除合同;向三亚市天涯区派出所诬告我村村民破坏工程建设并且威胁要抓捕村民。”

据村民说,卓林公司拒不参加会议,对这些通知都一直不予理睬。“由于卓林公司的违约事实和种种不诚信及失德的恶劣行为,经我村全体村民代表大会一致表决通过,自2015年12月29日起终止与卓林公司的所有合作,并以公证送达通知形式解除我村经济社与卓林公司所有合作合同及补充协议。后来,卓林公司还反过来多次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力村单方终止与卓林公司的所有合作。” 力村村民代表称。

力村村民代表还表示:力村小组全体村民已联名向政府、媒体等有关部门请愿,请求为力村全体百姓做主,申张正义,主持公道;恳请依法查处卓林公司的违法行为,追回被转移走的专项贷款资金,收回我村流转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确保我村的土地安全;力村全体村民愿意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还事实一个真相。

卓林公司称是股东纠纷导致

卓林公司陶总经理在接受城市建设杂志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力村村民小组无权单方解除卓林公司与力村的相关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如果卓林公司在力村提供全部土地后两年内未按时开工建设交付使用,那么,经市政府批准,力村可终止土地出让合同。但是,不是我们卓林公司违约,安置区建设拖延是因为股东纠纷阻挠而搁置,产权酒店用地地块的遗留问题力村尚未解决,所以未动工建设。”

关于卓林公司董事长刘江被举报挪用资金一事,陶总称,2013年12月6日,卓林公司以力村集体土地抵押贷款一亿元,已全部用于安置房等项目建设。他说:“力村土地为集体性质,并非市场中常规可用于抵押担保的商业用地,由于大股东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且用其内蒙古房产资源予以担保方才可成功融资并用于项目建设。被举报后,经三亚公安部门调查已出具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卓林公司并不存在违约行为。”

三亚市国土局:卓林公司已构成违约

对此事件三亚市国土资源局通过电子邮件给予记者书面回复,该回复中表示: 力村试点项目是“全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与建设试点”,目前项目出现的问题主要是由于项目公司股东之间的纠纷引起停滞的,导致《合同》约定的村民安置住房及村民的产权酒店没有按期完工交付使用,卓林公司已构成违约。

但回复中也提及,该项目土地的性质仍然为力村集体所有,(注:土地证已经被抵押)出让的只是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且农村村民也已经取得(部分)青苗附着物补偿款及企业购买的家电(注:此两项均在合同约定2014年10月前完成兑现的内容),在农民收入上是有增加的。力村改革试点项目是按照“全面探索、局部试点、封闭运行,结果可控”的原则有条不紊的进行,在探索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在所难免,也是改革试点允许的范围内。

对力村试点项目由于股东间的纠纷造成项目建设停滞的问题,政府坚持在法律的框架范围内解决项目存在的问题,走法律途径,依法确保力村全体村民的合法利益和土地权利不受任何损失。

据国土局回复可知,政府部门近年来采取多项措施处理此事:2015年,天涯区和三亚市政府均多次组织协调,专门成立市国土、公安、法制办及天涯区联合小组调查情况、解决矛盾、推进项目,并约谈卓林公司,一再督促卓林公司按照《合同》按期交付安置房及产权酒店。

2016年5月30日和 2016年11月17日,力村经济社先后向三亚市国土局提交集体签名的《请愿书》和注销力村登记在海南卓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名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的申请,反映项目存在的问题,要求依法查处卓林公司,追回被转移走的专项贷款资金,收回已出让土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对此,三亚市国土局说,已召集力村村民代表核查情况后,向市政府提交了报告,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建议,且正在请示建议市政府批准同意力村解除与卓林公司签订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同意力村收回出让给卓林公司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土地使用权证;同时,依据国土资源部批准的《三亚市力村土地权利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将收回的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以公开的方式出让,继续推进三亚市天涯区文门村委会力村村小组全国农村土地权利制度改革与建设试点。

力村试点项目从设立到实施,再到中断被搁置,无论从监管还是执行上,都存在诸多疏忽纰漏,其中问题需要当地政府与执行者反思和妥善处理。同时,这一经验与教训,也值得其他地区加以借鉴。本社记者将继续关注该试点项目建设与发展情况!

来源:中国城市建设网
责任编辑:王艳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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