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城市观察 >

镇江大江风云项目宣称占地六千亩 或涉违规

2018年04月20日 10:06:23

本社接到举报称:“镇江大江风云项目占地六千亩,手续不齐全,涉嫌违规用地。”为此,记者到实地展开调查。

本社记者 严美娟

    本社接到举报称:“镇江大江风云项目占地六千亩,手续不齐全,涉嫌违规用地。”为此,记者到实地展开调查。

触及国家禁止用地项目

    大江风云项目位于镇江京口路旅游风光带,与镇江三山风景区之一的焦山风景区隔河而建,由文旅集团与南京淳璞旅游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淳璞旅游)合作开发。景区简介中写道,项目占地6000余亩,一期开发1200亩。大江风云的定位是全国首创的长江上的体验式旅游景区,更是全国首个影视拍摄情景体验园,其中包括一些国家的禁止用地项目。

上图为大江风云简介

上图为跑马场

    一个占地6000亩的项目,相关手续是否齐全?记者来到镇江市国土资源局了解该项目相关土地手续时,办公室工作人员称非本地记者采访必须先到市委宣传部备案,由市委宣传部统一口径。无奈下,记者赶往镇江市委宣传部,外宣办吴主任了解后直接让记者去文旅集团了解所有手续。

    随后,记者来到文旅集团公司总部,记者表明来意后办公室工作人员称将要开会,让记者留下采访提纲,后期会联系记者做出答复。

    数天后,文旅集团市场部钱经理联系了记者,希望记者到镇江当面说明情况。记者再次赴镇江。对大江风云景区的开工与竣工时间记者提出疑问,钱经理表示具体情况她并不清楚。钱经理称:“文旅集团只负责与淳璞旅游的前期合作开发,由淳璞旅游控股并且负责后期运营,对大江风云项目的后期情况不清楚,很多资料都需要整理,不能立即回复。”并表示该项目的影视体验拍摄相关设施只是临时的,后期根据市场反应可能会部分拆除。

    记者对于大江风云项目是否取得六千亩土地的合法手续时,钱经理解释说:“大江风云项目的开发利用是按照三部委的滩涂开发相关政策进行的。” 当记者希望对方出示土地使用相关手续时,钱经理表示需要进一步了解。

涉嫌项目违规

    在《江苏省滩涂开发利用管理办法》中提到:“开发利用滩涂应当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开发、讲求效益”;“围垦滩涂形成的土地,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土地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管理”。所以即使如钱经理所说,大江风云景区属于滩涂开发,那也是要依据国有土地使用规范来开发利用的,所以拿6000亩的地来开发像大江风云景区一期这样的仿古城项目也应该出具对应的土地使用手续之类的证明,然而实际情况是记者在文旅集团处并未看到这些手续证明。

    除此之外,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2012年的《禁止用地项目目录》中明确提到了“赛马场项目”,同样在2012年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中提到:“禁止占用耕地,亦不得通过先行办理城市分批次农用地转用等形式变相占用耕地”,该条令中正包含了“主题公园(影视城)、仿古城项目、赛车场项目、机动车训练场项目”。

    那么也就是说像大江风云景区这样的仿古城是上述政策明令禁止占用耕地的,即使钱经理称大江风云项目是滩涂开发,但滩涂开发也应有限制的合理开发。大江风云一期仿北宋建筑项目用地1200亩,后期还计划用大量土地还原清明上河图建筑之景,在一期拥有多项娱乐设施的“快活林”里,更是有禁止项目跑马场和限制项目赛车场。然而同样的,记者在这方面也没有在文旅集团看到相应的建设规划手续。

    记者从门卫以及当地出租车司机口中了解到“大江风云已经建了两三年”,据此推算大江风云从2015年可能已经开始施工。可是镇江人民政府201658日的网站上显示:“大江风云项目已经立项,土地征用手续正在协调办理中”。按照知情者的说法,在土地手续办理的时间大江风云项目已经在建。这更是直接将大江风云景区指向“涉嫌违规建设”。

未能出具手续 理由难以信服

    记者在两次实地采访文旅集团,疑问没有得到解答之后,又多次联系文旅集团的钱经理进行求证,希望钱经理就此事给出答复。直至半个月过后,文旅集团钱经理,党委王副书记以及镇江市委宣传部吴主任三人一同约记者见面详谈此事。

    对于景区门前的简介,王副书记解释称:“大江风云景区只是6000亩焦北滩开发的一小部分,只占地150亩,其余实际包括3000亩已开发的农用地(包括向日葵,油菜花等作物)和2600亩已复垦还未报批的农作物规划用地。至于景区内的马车,只是用作游客观赏游玩景区的代步以及体验工具,并不具备正规赛马场的规模和性质。”

    记者提出:“查看这150亩的仿古城建筑的土地使用手续和相关的规划两证及施工许可证”。王副书记解释:“用于建设大江风云景区仿古城的150亩建设用地只能算作是农用地开发的配套设施的未开发利用地,而这仿古城采用的是最原始的建造方法,是预备随时可以拆卸的临时建筑,并非是永久性建筑。而且也没有法律条文对这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和约束,所以没有办法做到证件齐全。”

    记者提出疑问:“临时建筑用作农用地的配套设施是有两年期限的,那两年后是否会拆除仿古城?”王副书记称:“视情况而定。”

    在王副书记这里,旅游景区简介占用6000亩土地的仿古城项目变为150亩的临时建筑,政府网站上的工程建设信息变为“是为了宣传政绩”,对于景区内国家禁止用地项目也美其名曰为了方便游客,这与景区的宣传截然不同,这其中的原由是什么呢?

    对此事件的进展,本社记者将会持续保持关注。

来源:中国城市建设网
责任编辑:贺俊艺
关闭
主办单位:《城市建设》杂志社有限公司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17128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00016
期刊出版许可证:京期出证字第 1622 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69号
《城市建设》 国际标准刊号:ISSN 1674-781X   国内统一刊号:CN 11-5897/F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国际标准刊号:ISSN 2095-2104   国内统一刊号:CN 11-9313/TU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3257595   投诉举报邮箱:qzlx@zgcsjs.org.cn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