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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中院副院长因受贿获刑十年半 九阳、浪潮、牛阵等企业高管向其行贿

2021年06月21日 09:09:52

除了为20多名律师在案件办理、介绍案源等方面提供帮助外,判决文书还显示,孙永一还曾为包括上市公司九阳股份、浪潮集团、润华集团、牛阵餐饮等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提供帮助。

本社记者 金世龙

6月8日,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案号为(2021)鲁0105刑初79号的判决书显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孙永一受贿549多万元,为25名律师以及多家企业负责人在办案中提供帮助。

▲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孙永一

济南市纪委监委官方网站在2020年8月22日发布信息显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二级高级法官孙永一,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济南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孙永一正式被立案审查调查的时间是2021年1月份。济南市纪委监委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经查,孙永一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 中共济南市纪委、济南市监委公开消息孙永一被双开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为20多名律师在案件办理、介绍案源等方面提供帮助外,判决文书还显示,孙永一还曾为包括上市公司九阳股份、浪潮集团、润华集团、牛阵餐饮等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提供帮助。

判决文书显示,2008年下半年,被告人孙永一利用担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上的便利,为浪潮集团有限公司在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在其办公室等地先后2次收受该公司产业投资事业部总经理刘卫华所送的价值3万元的购物卡。

2012年春节前,被告人孙永一利用担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九阳股份有限公司在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2007年春节前至2018年中秋节前,孙永一在其办公室等地先后20次收受该公司副董事长韩润所送的2万元和价值9.5万元的购物卡,共计价值11.5万元。

wind资讯显示,韩润生于1979年,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九阳股份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任JS Global Lifestyle Company Limited (“JS环球生活”)董事,首席财务官,目前还兼任JS环球生活多家关联企业的董事。

2011年底至2019年3、4月,孙永一利用担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上的便利,为山东牛阵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吕军在申请国家赔偿、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2012年春节前至2020年春节前,孙永一在其办公室等地先后18次收受吕军所送的价值13.5万元的购物卡。

2015年11月至2020年6月间,孙永一还曾为中车山东机车车辆有限公司在案件执行等方面提供帮助。2017年春节前至2020年春节前,孙永一在其办公室等地先后7次收受该公司办公室主任魏俊杰所送的2.1万元。

以下为判决书罗列的受贿情况:

一、2019年5、6月,被告人孙永一利用担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上的便利,接受山东建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鹏啸的请托,为其下属公司在案件办理中提供帮助。2015年12月、2017年4月,孙永一以明显低价购买山东建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出售的房产2套,差价款92.02272万元。

二、2013年上半年至2019年3月,被告人孙永一利用担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上的便利,为山东盈德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建新在案件办理、介绍案源等方面提供帮助。2012年春节前至2019年3月,孙永一在其居住的水映丽山小区等地,先后11次收受李建新所送的87万元和价值3万元的购物卡,共计价值90万元。

三、2016年下半年至2019年6月,被告人孙永一利用担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上的便利,为山东大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健在案件办理、介绍案源等方面提供帮助。2012年春节前至2020年1月,孙永一在济南市市中区卧龙花园小区门口等地先后13次收受马健所送的13万元、美元2.5万元(折合人民币17.1566万元)和价值8万元的购物卡,共计价值38.1566万元。

四、2001年至2014年12月,被告人孙永一利用担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第二庭助理审判员、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山东环周律师事务所主任黄金华在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2000年春节前至2020年4月,孙永一在其办公室等地先后34次收受黄金华所送的3万元和价值13.7万元的购物卡,共计价值16.7万元。

五、2006年7月,被告人孙永一利用担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上的便利,为山东乾慧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存忠在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2006年7月至2011年,孙永一在其办公室等地先后4次收受王存忠所送的16万元。

六、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被告人孙永一利用担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上的便利,为北京市中盈律师事务所律师曹德金在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2017年春节前至2020年春节前,孙永一在其办公室等地先后6次收受曹德金所送的15万元。

七、2013年11月至2015年6、7月,被告人孙永一利用担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上的便利,为泰和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梁弘在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2014年中秋节前至2019年中秋节前,孙永一在其办公室等地先后9次收受梁弘所送的12万元和价值2.7万元的购物卡,共计价值14.7万元。

八、2011年底至2019年3、4月,被告人孙永一利用担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上的便利,为山东牛阵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吕军在申请国家赔偿、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2012年春节前至2020年春节前,孙永一在其办公室等地先后18次收受吕军所送的价值13.5万元的购物卡。

九、2016年12月,被告人孙永一利用担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上的便利,为山东大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牟刚在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2016年7月,孙永一以明显低价从山东大友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尼桑牌汽车1辆,差价款5万元。2016年12月,孙永一在其居住的水映丽山小区收受牟刚所送的美元1万元(折合人民币6.8575万元),共计价值11.8575万元。

十、2012年春节前,被告人孙永一利用担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九阳股份有限公司在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2007年春节前至2018年中秋节前,孙永一在其办公室等地先后20次收受该公司副董事长韩润所送的2万元和价值9.5万元的购物卡,共计价值11.5万元。

十一、2014年5月,被告人孙永一利用担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上的便利,接受山东辰静律师事务所主任陈静的请托,为润华集团山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2015年3月,孙永一在济南力诺集团公司食堂收受陈静替该公司董事长陈罕频转送的10万元。

十二、2018年4月,被告人孙永一利用担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上的便利,接受周富才的请托,为陈学泉在案件办理中提供帮助。2018年中秋节前,孙永一在其居住的水映丽山小区门口收受周富才替陈学泉转送的10万元。

十三、2018年7、8月至2019年6月,被告人孙永一利用担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上的便利,为山东瑞麟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孝红在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2013年春节前至2019年8月,孙永一在其办公室等地先后8次收受张孝红所送的8万元和价值2万元的购物卡,共计价值10万元。

十四、2018年春节前至2018年12月,被告人孙永一利用担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上的便利,为济南四建集团有限公司在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2018年春节前至2019年中秋节前,孙永一在其办公室等地先后11次收受该公司法律总顾问邵华跃所送的3万元和价值5万元的购物卡;先后4次收受该公司法务管理部部长朱高国所送的价值2万元的购物卡,以上共计价值10万元。

十五、2012年上半年至2018年下半年,被告人孙永一利用担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上的便利,为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运营中心原总经理孙元奎在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2012年春节前至2019年春节前,孙永一在其办公室等地,先后16次收受孙元奎所送的价值9.5万元的购物卡。

十六、2019年3月至5月,被告人孙永一利用担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上的便利,为山东天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2019年5月至2020年春节前,孙永一在其居住的水映丽山小区门口等地先后3次收受该公司总经理韩立萍所送的8万元和价值1万元的购物卡,共计价值9万元。

十七、2016年上半年至2019年12月,被告人孙永一利用担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上的便利,为济南建铂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菅轮在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2013年春节前至2020年春节前,孙永一在济南市槐荫区汇统大厦等地先后17次收受菅轮所送的价值8.5万元的购物卡。

十八、2016年下半年至2019年下半年,被告人孙永一利用担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上的便利,为山东乾慧律师事务所律师魏青在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2012年春节前至2020年4月,孙永一在其办公室等地先后20次收受魏青所送的7.1万元和价值1.2万元的购物卡,共计价值8.3万元。

十九、2013年12月,被告人孙永一利用担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上的便利,接受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祁树波的请托,为山东美卓思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马力在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2014年春节前,孙永一在济南市市中区阳光新路郎茂山路口收受祁树波替马力转送的8万元。

二十、2009年6月,被告人孙永一利用担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上的便利,为山东天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建成在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2009年9月,孙永一在其办公室收受张建成所送的8万元。

二十一、2013年下半年至2019年12月,被告人孙永一利用担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上的便利,为山东三利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黄宝林在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2012年春节前至2020年春节前,孙永一在其办公室等地先后18次收受黄宝林所送的2万元和价值6万元的购物卡,共计价值8万元。

二十二、2012年10月至2017年初,被告人孙永一利用担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上的便利,为山东广播电视台审计部副主任侯鹏在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2011年底至2018年春节前,孙永一在其办公室等地先后14次收受侯鹏所送的价值8万元的购物卡。

二十三、2015年春节前至2017年9月,被告人孙永一利用担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上的便利,为山东众英律师事务所主任范作民在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2006年春节前至2019年中秋节前,孙永一先后25次收受范作民所送的价值7.5万元的购物卡。

二十四、2017年上半年,被告人孙永一利用担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上的便利,为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律师栾涛在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2018年6月,孙永一收受栾涛为其购买家具支付的4.3万元,2017年中秋节前至2019年春节前,在其办公室等地先后3次收受栾涛所送的3万元,共计价值7.3万元。

二十五、2019年上半年,被告人孙永一利用担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上的便利,为山东金钥匙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超在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2019年春节前至2020年春节前,孙永一在其居住的水映丽山小区先后收受张超所送的2万元及李乃蓬转送的5万元,共计7万元。

二十六、2017年5、6月至2020年初,被告人孙永一利用担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上的便利,为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律师马斌在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2013年春节前至2020年春节前,孙永一在其办公室等地先后13次收受马斌所送的6.5万元。

二十七、2015年春节前,被告人孙永一利用担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上的便利,为山东高新润农化学有限公司董事长孙希强在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2015年春节前至2020年春节前,孙永一在济南市市中区卧龙花园小区附近等地先后8次收受孙希强所送的价值6万元的购物卡。

二十八、2013年11月,被告人孙永一利用担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上的便利,为黄井水在案件执行等方面提供帮助。2013年11月至2015年3月,孙永一在济南市市中区卧龙花园小区等地先后3次收受黄井水所送的6万元。

二十九、2001年至2003年,被告人孙永一利用担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职务上的便利,为山东平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周胜跃在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1996年春节前至2006年中秋节前,孙永一在其办公室等地先后22次收受周胜跃所送的2.3万元和价值3.2万元的购物卡,共计价值5.5万元。

三十、2017年7月至2018年1月,被告人孙永一利用担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孙建平在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在其办公室等地先后3次收受孙建平所送的1万元和价值4万元的购物卡,共计价值5万元。

三十一、2018年9月,被告人孙永一利用担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上的便利,为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律师王明华在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2018年1月至2019年春节前,孙永一在济南市市中区舜耕山庄酒店等地先后3次收受王明华所送的5万元。

三十二、2004年8月,被告人孙永一利用担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职务上的便利,为山东海右律师事务所主任李玉明在案件办理中提供帮助。2004年中秋节前至2005年春节前,孙永一在其办公室等地先后2次收受李玉明所送的5万元。

三十三、2007年上半年,被告人孙永一利用担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上的便利,为山东千慧商标事务所主任李侠在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2007年12月,孙永一在济南市市中区经四路附近收受李侠所送的5万元。

三十四、2018年下半年,被告人孙永一利用担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上的便利,为水发建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在济南市市中区一宠物店内收受该公司总经理邵长青所送的5万元。

三十五、2017年春节前至2018年上半年,被告人孙永一利用担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上的便利,为荣贵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魏清冉在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在其办公室等地收受魏清冉所送的5万元。

三十六、2003年下半年,被告人孙永一利用担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副庭长职务上的便利,为华润双鹤利民药业(济南)有限公司在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原总经理满其选所送的5万元。

三十七、2019年2月,被告人孙永一利用担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上的便利,为山东林果律师事务所主任顾林在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在其居住的水映丽山小区收受顾林所送的5万元。

三十八、2010年9、10月,被告人孙永一利用担任山东省平阴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上的便利,为青岛波尼亚食品有限公司在案件执行等方面提供帮助。2011年4、5月,孙永一收受该公司董事长赵向进所送的价值5万元的购物卡。

三十九、2015年3月,被告人孙永一利用担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上的便利,为山东龙维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中强在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2002年春节前至2019年春节前,孙永一先后16次收受王中强所送的价值4.5万元的购物卡和价值0.5万元的加油卡,共计价值5万元。

四十、2008年下半年,被告人孙永一利用担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上的便利,为浪潮集团有限公司在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在其办公室等地先后2次收受该公司产业投资事业部总经理刘卫华所送的价值3万元的购物卡。

四十一、2018年5月,被告人孙永一利用担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上的便利,为山东英思捷经贸有限公司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设备项目上提供帮助。2018年春节前至2020年春节前,孙永一在其办公室等地先后5次收受下属范兴玉替该公司总经理张利转送的价值3万元的购物卡。

四十二、2012年春节前,被告人孙永一利用担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上的便利,为济南天义置业有限公司在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2010年春节前至2012年春节前,孙永一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附近等地先后5次收受该公司董事长张春晓所送的价值3万元的购物卡。

四十三、2019年9月,被告人孙永一利用担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上的便利,为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孙爱荣在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2020年3月,孙永一在其居住的水映丽山小区门口收受孙爱荣所送的3万元。

四十四、2018年上半年,被告人孙永一利用担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上的便利,接受李乃蓬的请托,为山东万吉律师事务所主任刘传领在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2018年中秋节前,孙永一收受李乃蓬替刘传领转送的3万元。

四十五、2017年6月,被告人孙永一利用担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上的便利,为山东鲁蔚律师事务所主任尉帅在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2017年6月至2020年春节前,孙永一在其居住的水映丽山小区门口等地先后5次收受尉帅所送的2万元和价值0.8万元的购物卡,共计价值2.8万元。

四十六、2020年3月,被告人孙永一利用担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上的便利,为山东京鲁律师事务所律师安宗林在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2012年春节前至2018年春节前,孙永一在其办公室等地先后10次收受安宗林所送的价值2.7万元的购物卡。

四十七、2015年11月至2020年6月,被告人孙永一利用担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中车山东机车车辆有限公司在案件执行等方面提供帮助。2017年春节前至2020年春节前,孙永一在其办公室等地先后7次收受该公司办公室主任魏俊杰所送的2.1万元。

四十八、2019年8月,被告人孙永一利用担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上的便利,为泰和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海勇在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在其办公室等地收受王海勇所送的2万元。

四十九、2017年5月,被告人孙永一利用担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上的便利,为山东银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熊晖在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在济南市市中区山东大厦收受熊晖所送的2万元。

被告人孙永一收受上述款项后,部分用于日常消费支出,部分款项存至其个人、亲属及下属银行卡内。2020年8月14日,孙永一被监察机关带走调查并留置。到案后,孙永一主动交代了监察机关未掌握的绝大部分犯罪事实。

2020年5、6月,因其他人员被调查,孙永一将青岛市黄岛区建邦听海小区房产退回山东建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退给马健30万元。案发后,马健将孙永一退回的30万元赃款交至监察机关。孙永一亲属退缴全部涉案赃款。

被告人孙永一已签字具结,并有经庭审举证、质证予以确认的孙永一干部任免审批表、岗位职责分工材料,证人安鹏啸、陈箭、方明、李建新、马健、黄金华、王存忠、曹德金、梁弘、吕军、牟刚、韩润、陈静、陈罕频、周富才、张孝红、邵华跃、朱高国、孙元奎、韩立萍、菅轮、魏青、马力、祁树波、张建成、黄宝林、侯鹏、范作民、栾涛、李乃蓬、张超、刘传领、马斌、孙希强、黄井水、周胜跃、孙建平、王明华、李玉明、李侠、邵长青、魏清冉、满其选、顾林、赵向进、王中强、刘卫华、张利、张春晓、孙爱荣、尉帅、安宗林、魏俊杰、王海勇、熊晖等人的证言及李建新、徐正豪、孙心佩出具的自书材料等,相关案件卷宗材料,孙永一低价购买青岛建邦听海项目、济南财富中心项目房屋的情况说明及购房合同等材料,孙永一低价购买汽车的销售材料,孙永一购买家具的销售材料,语音识别系统项目采购材料,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列表,房屋价格鉴定结论书,孙永一到案情况说明、户籍证明信、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清单以及被告人孙永一的供述等证据证实。

最终,法院判决如下:

被告人孙永一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 扣押的赃款549.13682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来源:中国城市建设网
责任编辑:董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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