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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城: 虚拟房屋销售下圈钱 避重就轻处罚下敛财

2018年12月28日 15:56:20

编者按:买东西,先看货后交钱,是天经地义的事儿。商品房是房地产市场的一种商品,因为我国实行的是商品房预售制度,按照这一制度,是严禁那些没完工,甚至还在图纸上的期房上市的。更为严重的有虚拟商品房、设想商品房进行销售就更不允许了。利用排号、团购方式;利用价格相当便宜;就地就近成立一个房地产公司,租一个房子,做一个房地产项目效果图的沙盘,就大肆开始售楼圈钱,这是严重的欺骗,也是房地产市场奇葩的另类违法犯罪行径。

商品房“五证齐全”是房屋可以销售的前提。有时候,一些房地产为了聚拢资金,开发商“五证”没办齐全,起码是已经动工尚未完工的“期房”违规销售;再胆大的违规销售商品房行为也不过是拿到了建设用地许可、国有土地使用批文后,在资金短缺下而实施非法圈钱销售;现如今,更有胆大妄为者,竟然玩“虚拟房屋”、无中生有的商品房就开始销售!在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下制造商品房虚拟热点与概念进行炒作,编造虚假宣传,具有较强蛊惑性下虚拟商品房而实施欺骗消费者圈钱行为,几千万元也就唾手可得!

本社记者:王占强 周国君

2018年11月15日,《山西晋城:华街房地产公司违规收取购房款涉嫌非法集资被质疑》新闻稿,在中国城市建设网发表后,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也引起多家媒体的关注并跟进了转载报道,产生了较大的舆情,也起到了一定的舆论监督作用。

近日,购房者、金华社区等相关人员的再次强烈反映:晋城市华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华街壹号”项目还在继续销售商品房。为此,我社组建采访组在11月29日开始对“华街壹号”项目的违法销售、处罚处置、整改整治等事宜进行了采访了解。

——虚拟商品房“华街壹号”骗局实施的圈钱行径。

2014年7月21日,晋城市政府第41次市政府会议通过“金华社区城中村改造修建性详细性规划”。2018年12月,金华社区的城中村改造项目正在完成报建相关手续,当下不具备回迁楼的开建条件。

2014年1月13日,“晋城市城区南街办事处金华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合作协议”签订。甲方:晋城市城区南街办事处金华社区居民委员会;乙方:晋城市居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基本原则为一是基本补偿原则进行回迁安置或货币补偿;二是基本开发原则的改造项目的土地实行自求平衡、商业运作和利益均衡。从文字表述中了解,就是谁投资城中村改造建设,谁就可以获得居民回迁楼周边的商业地产开发优先权,甚至能够获得竞买商业、住宅土地而出资的土地出让金返还。可以建立在投资城中村改造的回迁项目实施,就可以达到零地价出让金缴纳而进行商业、商品房建设开发优先权。

该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实施合作,开始是几个人进行前后运作的。在进入程序可以具体实施时,挂靠了“晋城市居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而出面与“金华社区”签订了城中村改造合作协议。晋城市居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2014年1月12日任命了张某、朱某(非本公司工作人员)为金华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部负责人,全权负责金华社区城中村项目部工作。

金华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实际上是由张某、朱某两人进行投资并办理城中村开建回迁楼的相关手续。但所有的城中村项目办理、资金往来必须经过晋城市居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金华社区进行对接。待金华社区城中村项目的回迁楼达到安置村民居住条件下,金华社区城中村项目才开始启动周边土地出让事宜,这时才有土地出让金返还等优惠政策,也就可以进行商业地产建设的规划实施与商品房土地的出让、招拍挂等后续事宜。这个项目当下还是理念设想而已。

金华社区城中村项目从2014年7月至今,历时4年之久,批准了建设用地不到80亩(含道路与回迁楼小区 63亩),用于城中村回迁楼建设。整个商业、商品房等地产的开发还处于理想的设计理念上,具体实施还没有进入任何程序。

就在金华社区城中村项目这80亩地有了建设用地批准批复以后,2017年6月13日晋城市华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晋城市工商局注册成立。2017年7月27日晋城市住建局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对晋城市华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定资质申报事项进行了讨论研究,同意其申报暂定资质。2017年8月该局为晋城市华街房地产开发公司颁发了《房地产企业暂定资质证书》(法人:朱某)。仅仅一个月后2017年9月初,就有金华社区的举报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非法销售商品房;2017年9月8日,晋城市住建局就收到了城区住建局《关于晋城市华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水泉坡开发住宅楼排号认购活动的报告》。这个房地产企业刚刚成立就存在了违规销售商品房的行为,在没有任何获得商品房建设土地下、在没有任何建设工程的实施下,就开始了所谓的“华街壹号”项目商品房的销售。并虚拟设计出许多虚假的的广告宣传,进行实际的欺骗行为而圈钱。

晋城市华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营销的“华街壹号”项目,只是与晋城市居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金华社区签订的改造合作协议而任命了的金华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部负责人之一的朱某有关而已(与原法人是父子关系)。在2018年7月,法人变更为朱某金。晋城市住建局在2017年8月给晋城市华街房地产开发公司颁发的《房地产企业暂定资质证书》一年有效期也于2018年8月过期。

从现有的资料与证据来看,晋城市华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营销的“华街壹号”项目是自行设计虚拟的商品房项目。没有任何选址、土地规划、建设规划、开工等许可批复,是一个海市蜃楼!

2018年1月10日,金华社区居委会、晋城市居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合声明并公示,对水泉坡开发住宅楼进行策划、营销及排号认购等活动,均系违规行为。实际上是在否定晋城市华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营销的“华街壹号”项目与金华社区城中村项目的关联,也与本单位无有任何关系。2018年7月12日,晋城市城区金华社区水泉坡城中村改造协调会会议纪要,也变更为一个投资人,一个项目负责人;晋城市居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2018年7月12日又变更了金华社区城中村项目的负责人,取消了朱某金的项目负责人资格。

这些变更的目的是:金华社区居委会、晋城市居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城中村改造项目避开与晋城市华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华街壹号”商品房项目的关联性。因为城中村项目还在征收拆迁的过程中,相关回迁楼的报建手续还不完整。关于商业、商品房的开发建设还在理想的规划中,这时贸然呈现出一个全无概念的“华街壹号”商品房项目,并大肆宣传销售,致使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惠民工程声誉也在受损。同时也报请晋城市城区政府并住建部门进行查处,也给广大购房户保护合法权益一个满意的回应。

就是这样一个什么也没有的、虚拟的、造假的海市蜃楼“华街壹号”,能够持续达一年多进行销售。并在2017年9月8日晋城市城区住建局、晋城市住建局都插手调查与查办下而能够进行违法销售达一年有余。采访组了解到: 2017年7月27日晋城市住建局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对“晋城市华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定资质申报事项进行了讨论研究,同意其申报暂定资质。而次日7月28日就按开始虚拟出一个“华街壹号”商品房项目进行排号每户一万元实施销售;2017年9月8日住建部门开始执法,然而从2017年9月23日竟然实施签订团购房合同的形式扩大销售,用低价格、团购价、预收款10万的优购权来圈钱。

时下,采访组也只是了解到了2018年1月底以前的数据,排号购房257户,团购房合同户330户,所购房屋为位于“晋城市城区黄花街以东中原街以北的华街壹号小区商住项目”,共计收款3745万元。2018年2月以后销售的数据还在调查了解中。2018年3月1日开始晋城市住建局再次执法,然而在2018年的11月30日还有已经被封闭两次的销售场所的存在,并有销售行为。几千万的非法销售款退还成为疑惑!遏制违法的职能部门单位住建部门执法措施不强、执行时间延缓、执法轻描淡写。避重就轻下,助长了违法行为的持续进行,并使“华街壹号”项目商品房销售的欺骗行为连续实施。

——行政执法,避重就轻;职能监管,难推其责。

2017年7月27日晋城市住建局同意晋城市华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定资质申报事项并暂定资质。2017年7月28日开始销售“华街壹号”商品房。2017年8月晋城市华街房地产开发公司获得《房地产企业暂定资质证书》。2017年8月底就有购房群众、金华社区居委会、晋城市居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举报。2017年9月8日,晋城市城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出了一个城住建函字(2017)19号与市住建局区综治办进行了调查情况说明,只是对31户排号费进行了依法处理,其他不了了之。2017年9月23日,“华街壹号”商品房项目的团购形式的销售行为开始。截止2018年12月14日第三次查封售楼场所,非法销售就没有停止。

20181214日“华街壹号”原销售处被晋城市住建局查封

2018223日晋城市住建局发出的查处函 201831日发出的调查通知

采访了解:

1、2018年11月29日,晋城市城区综治办领导表述:去年的9月份,“华街壹号”项目的销售排号行为是城区住建局接到举报进行依法处置的,后来出现大量团购且资金额较大就上报了市住建局。这个事情的处置就在市住建局的职能范围……关于商品房销售就是住建局、城市管理执法的事情。

2、2018年11月30日上午,记者在晋城市住建局房地产业管理科对“华街壹号”违法销售实施执法的档案记载资料进行了解。11月30日下午,对房地产业管理科进行了集中的采访。表达:“我们已经按照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进行过几次执法了。”“我们对违规销售处罚了3万元,对涉嫌非法集资上报了市综治办了。并且公安也调查了”……采访组提出:31户排号、245户团购的2491万元的来源?回应:“来源于企业自报数据”记者提出:“2018年1月底的数据为排号257户、团购为330户计3745万元的统计表,并且递交复印件于房地产业管理科。 ”“整个违法销售为什么只是处罚3万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都规定没收非法所得,为什么不实施执法?”回应是:“我们没有没收的权限,也不知道没收后如何处置没收款”。记者提到:“为什么查封两次售楼场所而能够开封进行继续销售?为什么执法后的承诺返还售房款不兑现?” 回应到:“第一次是华街房地产自行开封的,第二次是他们说再不售楼了变成办公场所了,是我们执法队开封的。承诺返还售房款,这个已经涉嫌以预售房屋的形式非法集资,请综治办对其进行处理。公安局也进行了调查。” 采访组提到:“行政执法中不能够执行下去,为什么不报晋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什么不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实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办事流程是如何的?为什么上报市综治办?行政执法中涉嫌刑事案件,为什么不报公安局立案?现在公安在调查,并没有立案,行政执法就不能停止。且应该行政执法就应该立案进行再次调查。”回应到:“我们立即进行汇报局领导、局党委,尽快拿出措施与方案进行执法整治”。

3、《房地产企业暂定资质证书》与营业执照。11月30日下午,记者在房地产业管理科提到:2017年8月市住建局为晋城市华街房地产开发公司颁发了《房地产企业暂定资质证书》。该企业在晋城市有没有取得开发的土地?有没有进行实质性的开发?中途变换工商登记法人,市住建局《房地产企业暂定资质证书》进行法人变更没有?科长回答:“华街房地产公司的《房地产企业暂定资质证书》是我们批准颁发的,但在今年8月份就过期了,资质证也没有进行申报年检。” 2018年12月3日,记者到达晋城市房管局房地产业管理科就“《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房地产企业资质不存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晋城市华街房地产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的执行建议”。科长的回答是:“我们尽快汇报局领导进行处理。”

2018328日发往市政法委的报告 201835日发往市综治办的调查报告

210835日房地产公司的退款承诺书     团购房屋法人代表授权书,没有时间时效

住建职能部门的执法:

1、2017年9月,接到城区住建局的城住建函字(2017)19号函,只是责令将排号费全部退还购房者,对华街房地产公司与销售房屋的经纪公司分别处以3万元的罚款,并依法查封售楼场所。

2、售楼场所实际没有真实的查封,而是更加猖狂地销售。2017年9月4日、2017年10月16日在晋城市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上发布了《关于金华社区城中村改造“华街壹号”项目的提示性公告》。这个公告提示了“华街壹号”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时过半年,市住建局在期间再没有对该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也没有进行调查处置这个虚拟楼盘的违规销售行为。2018年2月23日,晋城市住建局遵照2月23日的市委政法召集的会议而发出晋市建房函字(2018)20号函,由晋城市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进行落实核实查处,并上报。2018年2月23日,市综治办安排市住建局进行调查处理。这次调查还是由华街房地产自行汇报的数据,私自出售245套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收取了245户购房款2491万。2018年3月1日,市住建局约谈了华街地产负责人、并发出调查通知、进行了现场检查约谈记录,并对2017年9月关闭的售楼场所再次通知立即停止违规售房行为;向住建局提供收款收据复印件接受调查处理;立即将收取的房款全部退还房屋购房人。晋城市华街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当时法人也签字证明了情况属实。2018年3月5日,华街房地产公司的负责人(当时的法人的父亲朱某)代表公司承诺,将所收房款全部退还购房人,在3月15日前退还1000万元,剩余款项在4月5日前全部退还。市住建局把销售事件确认“涉嫌以预售房屋的形式非法集资,请综治办对其进行处理。”3月19日,市住建局对退款进行了现场督办,只是见证了94万元房款的退还;3月28日,市住建局向市政法委发出“关于对晋城市华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房屋相关情况的报告”。在此后就没有了下文,对于执法、承诺的落实也就没有结果。“华街壹号”项目继续在销售,售楼场所继续开门大力销售。

九个月又过去了,执法是这样的结果,督查没有实施,只是文件、函件的下达、上传。结果是没有结果,这样也就助长了违法者的嚣张气焰的更加猖狂。

4、2018年11月30日,记者在市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的集中采访中提出:该售楼场所还在继续实施销售行为,要求市住建局对两次没有关闭的非法销售场所立即关闭。在2018年12月3日,市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告诉记者,在2018年12月1日采取行动进行了关闭。把虚拟设计的沙盘模型从高处取下,上锁关门了。

5、2018年12月6日,我社发出函件就该事宜的采访过程、相关新闻信息、新闻初稿与中共晋城市委、晋城市政府、晋城市政府新闻办进行沟通。12月15日获得的再次执法的一些信息:晋城市委、市政府较为关注和重视,2018年12月13日由晋城市住建局牵头成立了相关调查处置机构,对晋城市华街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华街壹号”的商品房销售等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一是在2018年12月14日对“华街壹号”的原销售处再次贴封条关闭;二是对“华街壹号”非法销售进行了账务审查,截止2018年11月底共计销售600多户,销售额4000多万!三是督促尽快退还非法销售所收款项;四是对非法预售商品房而涉嫌融资、集资等事宜,报请相关部门进行处置;五是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晋城市华街房地产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的执行建议函发出……

一而再,再而三地查封,非法销售还是在不断进行。虚拟商品房销售的数据却不断在增长,2491万、3745万、4000多万;排号与团购的户数也在增长,276户到557户,再到600多户;执法不断进行,销售圈钱也在持续实施,从2017年9月的执法时体现为31户排号,到时下的600多户购房。从31万非法销售到4000万的圈钱行为。执法不断进行,非法销售持续实施!2018年3月对涉嫌非法集资使用函件形式进行上报,这次在2018年12月15日又是上报,如此同样的处置方式,重蹈覆辙实施无结果的销售行政执法程序?难道使这样的违法行为还能够长期以往实施下去?

综上所述,对于阳光下的欺骗,群众有许多的不懂,难道政府、住建、城镇执法、公安、打非等多个职能部门就不清楚这是在违法犯罪吗?住建部门避重就轻的行政处罚,使得一个“虚拟商品房”违法销售4000多万元,已经涉嫌诈骗。住建部门的房地产管理执法只是简单的3万元处罚。如此令人发指的违法销售就在住建部门的房地产业务科而象征性的、行政简单处罚下而继续实施诈骗行为。全程的违法行为也只有3万元的经济处罚,就使得敛财4000多万元。这样的违法行为的发生,行政执法与职能监管是难推其责的!本来是职能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采取强制性措施处置的行为,然而在一种无常的“保护”下,在失常的“执法”下,在多方势力的“纵容”下,能够连续不断的实施欺骗销售。涉嫌以预售房屋形式非法集资,提交到行政执法不应该提交的单位来处置。行政不立案、刑事不立案,业务科的执法近一年无下文。致使违法犯罪行径更加猖狂,虚拟地产项目继续实施销售来圈钱。

《房地产企业暂定资质证书》是到期了,但违法销售圈钱行为一直在继续;行政职能执法赋予了行政执法不能停止的重任;广大购房者期盼的购房款不能被欺骗。我们希望晋城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重申有关制度,建立相应的协调与稽查机构,坚决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维护晋城市土地的合理利用,维护好晋城市房地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以及维护广大购房者权益人利益和法律的尊严。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照这个虚拟地产项目违规销售行为进行严惩,遏制一切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维护好晋城市土地、建设、房地产开发与城中村有序的健康建设秩序;杜绝腐败现象与失职渎职行为、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好晋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暨全国文明城市建设与和谐社会的创建。

为此,本社将继续关注。

来源:中国城市建设网
责任编辑:赵凯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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