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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灵丘:矿厂破坏林地谁来监管?

2019年01月11日 15:36:09

本社记者 金世龙 通讯员 王铎

退耕还林是党中央、国务院从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再造秀美山川,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将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有计划的停止耕种,因地制宜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2002年4月,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提出实行退耕还林、个人承包等政策措施,牢牢把握林权这一核心要素,确保并保护承包人在退耕土地和宜林荒山荒地上种植的林木所有权。

(上图为即将建成的东岐选矿厂)

2018年12月,山西省灵丘县落水河乡三山村群众联名向我社反映称:“该村退耕还林林地被东岐选矿厂非法破坏侵占,数十亩林地被推平建成生产厂房,生态环境遭受毁灭,群众权益、社会利益被侵害。”

村民介绍:“2001年,我们与三山村村委会签订荒地承包协议,承包了位于东岐的一千余亩荒地荒坡,承包期至2031年,租金一次性交给村委会。承包期内我们对荒山荒坡进行了不间断的治理绿化,种植了大面积的松树、山杏及柠条等林木,现在大部分树木已成材。此外,我们将较平整的山坡进行开垦拓荒,平整出大约600余亩耕地种植农作物,多次受到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表扬认可,成为当地积极带头模范。2002年,为响应退耕还林的国家政策号召,我们将其中400余亩耕地进行规模化造林,并经过政府验收核发林权证书,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每年领取政府政策补贴,从最初的每亩地每年补贴两袋面粉,到现在每亩地每年补贴90元,我们切实感受到了党的温暖和政策的伟大,从而更加坚定了造林护林的决心,积极营造我县绿色发展空间,弘扬塞罕坝精神。”

“然而,2018年4月初,我们退耕还林的数十亩林地被东岐选矿厂非法破坏占用,大量林木被推平毁坏,平整的土地上建起了矿石洗选厂房。我们随即报警,并多次向灵丘县林业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乡镇政府等部门反映,而后县委县政府特派领导出面协调处理,至今却仍无任何结果。现在厂房已逐步建成,即将投产,我们眼看着辛苦培育的数十亩林地被毁,政府职能部门却视而不见,未采取任何有效制止措施,我们感到百般无奈和极度失望。国家一直在提倡绿色发展,地方政府也一直在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现实却为何背道而驰?”村民代表补充说。

 

(上图为承包人提供的林权证、承包合同、公证书)

记者在当地群众的带领下来到事发地三山村东岐选矿厂,远远地便看到已建成的生产厂房,大门关闭着。记者绕行厂区走了近十分钟,在厂区南部数名身着工作服的工人依然在进行施工,衣服上“东岐选矿”四个字格外显眼。在厂区东部山坡上,十多间平房已建成,这里便是未来的办公场所。

在厂区周围未被铲平占用的山坡上,可见大量的松树、柠条等林木。村民告诉记者,在此之前这片山坡都是这样的葱葱郁郁,如今正面临灭顶之灾。

(上图为东岐选矿厂现场)

记者在灵丘县林业局了解到,该局自接到群众反映后第一时间向违法企业下发停产通知书(灵林字2018第25号),并于2018年8月20日作出林业行政处罚立案登记(灵森公林罚立字2018第6号)。然而,这一系列措施之下并未有效制止东岐选矿厂的施工建设。

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东岐选矿厂确实存在破坏退耕还林林地的事实,破坏面积是立案和后期处理的关键依据,目前已经立案,正在侦查阶段,下一步我们将组织第三方进行破坏面积测量,然后进行处罚。”

记者查看立案登记表发现,立案时间已经过去四个月之久,侦查结果至今仍未作出,这明显违反了侦查期限的有关规定。

村民称:“东岐选矿厂没有任何审批手续,属于未批先建。这种没有环评手续的选矿厂在石家田乡处处可见,每当环保部门来检查企业提前就会收到通知,等检查一过生产照常进行”。

在石家田乡走访期间,记者发现包括海旺矿业在内的多处选矿厂正在进行生产作业,而这些选矿厂在附近村民眼里饱受诟病。

牛角坝村民说:“这些选矿厂都没有手续,都是非法的,每次有上级领导来检查,提前就会有人通风报信,检查一过继续生产。我们村东的珍珠岩矿,十多年来污染很严重,向政府举报还会遭受打击报复,全村的人都敢怒不敢言,哪个矿没有保护伞?背后都有人”。

村民的话意味深长,非法企业之所以泛滥,监管部门之所以视而不见,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判,这其中必定存在利益输送和保护伞之嫌。

(上图为石家田乡其他在生产选矿企业)

在灵丘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向记者进一步证实“目前未看到有关东岐选矿厂的环评手续,未办理排污许可证”。

东岐选矿厂所占用土地除了涉及的林地之外,其余土地是否取得用地审批手续?目前已建成厂房数千平方米,所占用土地是何性质?如何取得?该厂所涉及土地违法事实,监管部门接到村民检举后是否进行查处?带着种种疑问记者来到灵丘县国土资源局进行采访。

灵丘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以分管领导不在单位为借口未接受记者采访,并称:“我们不知道东岐选矿厂违法占地一事,等调查清楚后再向媒体进行回复”。

 然而,村民却告诉记者:“我们发现东岐选矿厂违法占地第一时间就向国土局反映了,国土局也有来访接待登记,怎么能假装不知道?东岐选矿厂地处落水河乡和石家田乡交界处,占用的大部分土地是我们落水河乡三山村的退耕还林林地,但是企业对此并不承认,他们坚称建厂土地是买的石家田乡石家田村荒地,林业局带着设备在现场进行定位,确定占用的大部分是我们三山村的林地”。

 记者电话联系石家田村党支部李书记,李书记介绍:“东岐选矿厂所占用的土地是租赁我们村的,总共约十亩,租赁期限15年,租金10万元一次性交给了村委会”。

 租赁土地用于建厂生产,这是典型的以租代征,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将涉嫌土地违法,截至记者发稿,灵丘县国土资源局、石家田乡政府仍未对此作出回应,林业局的行政立案仍在进行侦查中,尽管早已逾期。这一系列的“行政沉默”无疑给非法企业的建设施工提供了时间便利,放纵犯罪事实发生。

根据相关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未及时处理有关破坏退耕还林活动的,应依照刑法关于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承包的林地被破坏后,村民多次向林业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进行检举,并向乡镇和县政府进行信访,县委县政府也曾指派专人负责,召集各主体单位及当事人展开研讨会,然而至今9月有余仍无任何处理结果,甚至连最基本的“停工”都没有做到。选矿厂房业已逐步建成,林地被永久破坏无法恢复,相关部门涉嫌存在不作为、渎职、玩忽职守或包庇违法行为,纪检监察及司法部门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相关责任。

截止发稿,灵丘县委、县政府均未作出回应。

后续进展如何,本社将继续跟踪报道。

来源:中国城市建设网
责任编辑:贺俊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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