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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汾阳:一项目借棚改之名享有特权被质疑

2019年07月12日 14:14:19

本社记者 金世龙 新闻中心 王慧峰

近日,我社多次收到山西汾阳市民反映称:“该市有一棚改项目涉嫌未批先建,目前主体工程近乎完工并对外销售,却至今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本社记者调查发现,市民反映情况基本属实,该项目正在施工,售楼部也在进行销售活动。据了解,该项目之所以敢公然未批先建,竟因为它是享有特权的棚户区改造工程,汾阳市政府免于对其行政处罚和罚款。

(红旗街及幸福街棚改项目展示中心、施工现场)

5月23日,本社新闻中心工作人员走访查看了汾阳市红旗街及幸福街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该项目共有5栋高层已近封顶。除此之外,工地上仍有地基在开挖,新的建设工程正在陆续拔地而起。

在红旗街及幸福街棚户区改造工程部展示中心的墙上悬挂有《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展示中心的销售人员正在忙碌地向看房客户介绍待售房源。

销售人员称:“缺的两证正在申办,等楼房一封顶预售许可就能办下来”,并表示,“没有预售许可证,也可以正常售房,而且已经基本上卖完了”。

企业主动公示的证件显示,红旗街及幸福街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分为三个项目,即:红旗街地块项目、量具厂宿舍项目和催化剂宿舍地块项目。这三个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发证日期为2018年12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放日期均为2019年3月22日,而实际开工时间远远早于发证时间。

按照国家规定,住宅建设项目须依法按照程序办理“五证”,只有具备施工条件并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才能 开工建设,同时也规定销售(预售)房屋必须依法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记者深入了解发现,该项目已施工一年之久,大多楼宇已近封顶,却一直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生产安全、工程质量、工程资金都毫无保障,在这种情况下擅自施工,隐患不可小觑。如此任性妄为的背后,竟然是当地政府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为该企业免责背书。

汾阳市住建局王姓副局长表示,未收到该工程项目申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相关资料,也未办理。房管中心也证实,该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但两家单位均表示,针对该企业的违规违法行为他们没权执法,执法权在汾阳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汾阳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已对该项目下过《建设违法行为停止通知书》,并于今年3月中旬,分别向国家电网汾阳公司和汾阳市自来水公司发函,要求断水、断电,但此后企业又私自接通水电进行施工。

(执法大队的函件、政府会议纪要)

红旗街及幸福街棚户区改造项目由吕梁恒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寓地产)开发,该企业到底有着怎样的背景能对《建设违法行为停止通知书》视而不见?

记者查看了2019年1月31日召开的汾政函(2019)11号《城建领域部分问题协调会会议纪要》。纪要明确“红旗街及幸福街棚户区改造项目为汾阳市重点棚改项目工程,为使拆迁户尽快回迁,在办理相关建设手续时,有关部门对其免于行政处罚及罚款”。

当地知情人士表示,正是这份会议纪要捆住了各行政部门的手脚,从而为恒寓地产的违法行为提供了保护。

7月初,记者一行再次前往汾阳市,就会议纪要内容采访相关领导,汾阳市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称相关领导不在单位,采访未果。

来源:中国城市建设网
责任编辑:贺俊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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