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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榆阳:“重点项目”系非法占地 管委会被罚超千万元

2023年01月09日 14:29:10

编辑 邢自强

近日,陕西省榆林市榆阳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因非法占地被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处以罚款1889.88万元一事引起关注,我社梳理发现,违法占地系建设“榆阳区铝下游产业园入园大道工程”项目。

项目进行招标

据了解,该项目位于榆阳区金鸡滩循环经济产业园内,金鸡滩循环经济产业园位于榆阳区金鸡滩镇、大河塔镇、牛家梁林场范围内。

2020年8月4日,榆阳区金鸡滩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发布“榆阳区铝下游产业园入园大道工程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公告显示,该项目投资总额为23960086.18元,计划工期为100日历天,该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沥青混凝土入园大道项目,三级场外道路,路面宽12,道路总长6.534公里,其中2020年度实施3.65公里。2020年9月8日,陕西金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2395.2103万元中标该项目。

2020年10月12日,榆林亿通监理有限公司以153900元中标入园大道工程监理项目,履约期限为2020年10月10日至2021年8月31日。

非法占地被罚1889.88万元

来源:信用中国(陕西榆林)

2022年12月27日,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榆林市榆阳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0月,在未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榆阳区金鸡滩镇柳树滩村、牛家梁林场建设铝下游产业园入园大道(已建成,2021年9月1日后继续施工),形成非法占地事实。

经调查核实,非法占地面积41623平方米(折合62.43亩),符合规划,地类为耕地4052平方米(折合6.08亩)、林地11457平方米(折合17.19亩)、建设用地1117平方米(折合1.68亩)、未利用地24997平方米(折合37.5亩),耕地、林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上违法建筑物和其他设施面积分别为4052平方米、11457平方米、1117平方米、24997平方米,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参照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查处非法占地行为适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榆政资规发〔2021〕425号)之规定,对榆林市榆阳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责令将非法占用26043平方米(折合39.06亩)国有土地退还榆阳区牛家梁林场,将非法占用的15580平方米(折合23.37亩)集体土地退还柳树滩村村民委员会;没收非法占用耕地、林地上15509平方米违法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移交榆阳区政府。

对榆林市榆阳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非法占用符合规划4052平方米(折合6.08亩)耕地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700元罚款,计罚款283.64万元;对非法占用符合规划11457平方米(折合17.19亩)林地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500元罚款,计罚款572.85万元;对非法占用符合规划1117平方米(折合1.68亩)建设用地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300元罚款,计罚款33.51万元;对非法占用符合规划24997平方米(折合37.5亩)未利用地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400元罚款,计罚款999.88万元;共计罚款1889.88万元。

网络信息显示,陕西省榆林市榆阳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位于榆阳区榆麻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为朱喜堂,工作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和有关经济技术协作、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和改善投资环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管理权限申报和审核入驻的各类项目,做好服务企业工作,协助办理规划、立项、建设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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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城市建设网
责任编辑:张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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