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但“高楼大厦就是现代化”的错误观念、一味“拆”和“建”的错误做法已经扭曲了部分城市的发展方向,致使许多历史建筑成为了城市现代化建设的“牺牲品”。新型城镇化一直强调“留得住乡愁”,在城市里,能够给人以家乡亲切感的莫过于承载历史与文化的古建筑,它们是城市的“魂”。
旧城改造、城市更新总是与历史建筑保护冲撞,但事实上,历史建筑保护和城市建设发展从来不是对立的,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反而会相辅相成,在这个问题上,鱼与熊掌可以兼得。
历史建筑是一座城市的“根”和“魂”。一方面因为它凝固着历史与文化,既是承载又是传递。城市是个有机生长的过程,城市历史建筑记录着特定时代的生产生活方式、社会状况等,有着时间和文化的积淀,一个拥有历史建筑的城市才是一个完整的城市。另一方面也因为它常常成为城市的象征,从骨子里透露着城市的与众不同。这样的优点会帮助解决如今城市建设中出现的“千城一面”的问题,处处钢筋水泥的现代化城市之间很难辨别城市的特色,历史建筑的留存反而会激发城市的活力,让城市有了性格。欧美的城市之所以有味道,也正是因为他们在历史建筑修缮保护方面做得极好。
那么,该如何在城市建设中切实行动保护历史建筑呢?
首先,要让历史建筑保护成为共识,并形成制度。让广大人民群众都参与进来,成立专门的历史建筑保护团体,宣传我国传统建筑的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从而使人民群众能配合政府部门,共同实现对历史建筑历史文化意义的保护。为了避免政府肆意拆除,还要形成制度,让公众关注、监督。以制度的形式规定,让历史建筑在拆迁前必须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的裁判。
其次,历史建筑保护与新城市建设并驾齐驱。古城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一方面要保存它原有的历史文化和风土人情,另一方面也要顺应历史发展潮流,不断进行城市更新。在这个过程中要坚持历史建筑保护与城市改建并重的原则,合理规划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在城市大规模改建过程中加强对历史建筑本身及其周边文化的保护,城市建设在总体上应该与历史建筑的风格保持协调。
第三,做好历史建筑修缮、维护工作。定期对历史建筑进行维修和修复,保持其原真性。加强专业人员培养,利用现代科技努力将人为损坏程度降到最低。加强对历史建筑的消防防护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可能发生的概率,发生火灾时尽可能地减少对建筑的损坏。向国外学习先进的古建筑保护理念和修复方法,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来解决新时期我国古建筑保护所面临的诸多问题,开创古建筑保护的新局面。
保护历史建筑人人有责,每个人都应该成为历史文化遗产的“薪火传人”,留住城市的“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