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是民生之本。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十四五”时期民生福祉要达到新水平,要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提高社会建设水平。让老百姓住有所居关乎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以来,我国从具体国情出发,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不断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我国居民住房条件显著改善。从有得住,到住得好,老百姓优居宜居的梦想正在随着中国梦一起实现。
文/王克剑
住房保障是民生之本。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十四五”时期民生福祉要达到新水平,要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提高社会建设水平。让老百姓住有所居关乎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以来,我国从具体国情出发,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不断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我国居民住房条件显著改善。从有得住,到住得好,老百姓优居宜居的梦想正在随着中国梦一起实现。
棚户区改造为住有所居打下坚实基础
住有所居是重要的民生目标。“十三五”时期,通过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持续增强住房保障能力,为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
棚户区改造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建设力度逐年增大。“十三五”时期的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为2000万套。从2016年到2020年8月,我国开工改造各类棚户区2300多万套,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约5000万棚户区居民搬进了新建的安置房。在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的同时,棚户区改造也提升了城市品位、完善了城市功能、优化了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很多城市告别了一边是高楼大厦、一边是脏乱差的棚户区的历史。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让老百姓“出棚进楼”,切实提升了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
住房保障向精准化、法治化发展
“十三五”时期,住房保障的网越织越密,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和住房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走向精准化、法治化。
通过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不断延伸公租房保障范围。截至2019年底,我国共有3800多万困难群众住进公租房,还有近2200万困难群众领取了公租房租赁补贴;通过因地制宜建设共有产权住房,让政府和居民共有产权,减轻了居民购房压力;通过逐步构建购租并举的房地产市场供应体系,探索多层次住房结构,将从多个角度保障不同群体的住房需求;通过有针对性地出台条例法规,理清行业秩序,鼓励新兴业态,不断平抑房价,有效保障了租购者权益;通过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促进城市间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等合作,加快了人才等要素的有序自由流动,促进了房地产等行业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有力保障了人民住有所居的需求。
住房品质向优居宜居跨越
近年来,我国城乡居民住房水平明显提高。2019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9.8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48.9平方米。新建住房质量不断提高,住房功能和配套设施逐步完善。
从住有所居到优居宜居,我国持续加大对存量住房的改造,不断满足老百姓日益增长的改善居住需求。将农村危房改造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并进,让老百姓住上安全房、宜居房是今后提升住房质量的方向之一。在农村,截至2019年底,6200万户居民在中央财政支持下从危房搬进了安全房;在城镇,今年700万户居民的老房子将重焕生机,未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涉及上亿居民。同时,通过全面落实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脱贫攻坚任务,“十三五”期间,我国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全面提升了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有效保护了贫困地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从住有所居,到住得优居、住得宜居,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彰显出强大保障力量,“十四五”时期,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将会越来越浓。(作者系城市建设杂志社社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