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 - 19年 5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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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委讯息
四部委: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
日前,为解决公租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更好发挥住房保障在解决群众住房
问题中的“补位”作用,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
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落实土
地、资金等各项支持政策方面作出了部署。
《意见》要求,各地对列入市县年度计划的公租房项目,要确保用地供应。新建公
租房的地方,要依据公租房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科学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做到用
地应保尽保。储备土地和收回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意见》
明确,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试点城市,可将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的租赁住房
长期租赁作为公租房,租赁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同时,鼓励政府将持有的存量住房用作
公租房。
《意见》提出,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较为集中的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可
根据用工数量,在产业园区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中,通过集中建设
或长期租赁、配建等方式,增加集体宿舍形式的公租房供应,面向用工单位或园区就业
人员出租。按照国务院规定开展试点的城市,企业(单位)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在符
合规划、权属不变的前提下,可建设公租房,面向本单位职工出租,促进职住平衡。
在落实税费减免政策方面,《意见》明确,对公租房建设筹集、经营管理所涉及的
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等,以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政府性基金、行政事
业性收费,继续按规定落实优惠政策。
发改委
多措并举推进消费扶贫工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关于组织开展
消费扶贫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
坚战的指导意见》明确的各项任务,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实施方案,以促进贫困人口稳
定脱贫和贫困地区长远发展为目标,以“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立足发展改
革部门职能职责,深入挖掘委内、委外两种资源,明确了一系列工作任务和政策举措。
突出消费引导,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消费扶贫。筹备举办消费扶贫“市长论
坛”,发出全社会消费扶贫倡议,将消费扶贫纳入定点扶贫、对口支援工作框架,持续抓
好机关消费扶贫,着力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
强化产销对接,拓宽贫困地区产品流通销售渠道。为贫困地区参加粮油产品展销
和各类农产品交易活动提供支持,动员组织企业与深度贫困地区开展消费扶贫精准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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