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城市文化

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明确2024年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

2024年02月21日 15:00:11

本社记者 邢艳辉

近日,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2024年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加强对厅本级作出(包括委托作出)行政许可的经营主体审批后的监管,以及对本行业各类经营主体经营活动、有关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明确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提升监管规范化水平。

《方案》指出,要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为依托,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强化部门联合,提升监管工作质效,对经营主体的随机抽查占比不低于3%,“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落实率、检查结果公示率、抽查发现问题的后续处置到位率均达到100%。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监管,最大限度减少对经营主体的干扰。要强化差异化监管,提升监管执法效能,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运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的抽查次数占抽查企业总次数的比例不低于85%。

《方案》明确了抽查主要任务和工作计划,指出要完善“一单两库一指引”基础支撑,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完成与“互联网+监管”中监管事项的映射。

要强化内部联合监管抽查,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对开展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处室,不再进行内部联合抽查检查。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实施的监管事项,可与有关市(区)业务主管部门沟通一致实施联合检查。进行现场检查的项目,严格按照定人定岗、定责限时的要求,依法有序开展抽查检查工作。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拍照固定证据后,统一传送至平台进行研究处理。抽查检查将于11月底前完成,并将抽查结果及后续处理结果在厅网站向社会公开,确保双随机抽查检查的公正、合法、有序。

推行“一业一查”联合监管,积极推动监管从“按事项管”向“按行业管”转变,积极与联合抽查部门沟通,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一次性完成行业联合检查事项,切实压缩涉企检查数量。要强化对经营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存在“投诉举报”“行政处罚”“失信记录”等情况的经营主体,运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抽查,提高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纳入主体信用记录,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对抽查发现的问题,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处理。

加大“双随机、一公开”业务培训力度,加强行业检查工作指引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监管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满足日常监管和联合抽查需求,实现抽查工作规范有序、抽查结果认定统一。

来源:中国城市建设网责编:张瑞
发改委 工信部 国土资源部 国资委 交通运输部 科学技术部 农业农村部 生态环境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香港 澳门 台湾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人民网 新华网 中新网

主办单位:《城市建设》杂志社有限公司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17128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00016期刊出版许可证:京期出证字第 1622 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69号

《城市建设》国际标准刊号:ISSN 1674-781X   国内统一刊号:CN 11-5897/F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国际标准刊号:ISSN 2095-2104   国内统一刊号:CN 11-9313/TU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3257595   投诉举报邮箱:qzlx@zgcsjs.org.cn

京ICP备:0900987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038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