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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的概念

2017年07月27日 10:35:33

尽管全球越来越多城市都宣布了雄心勃勃的计划,声称正在向“智慧城市”(或“智能城市”,研究者、作者和从业人员通常也使用这个词汇)迈进,专家对于智慧城市的准确定义却各不相同,对使用“智慧”或“智能”一词也未达成共识。本书作者倾向于使用“智慧”而非“智能”,但就目前学术界探讨此概念的目的而言,我们认为这两个词汇可以互换。

关于智慧城市的较好的广义定义是“一个城市通过协调信息和通信技术改善城市服务,增加可持续性,同时使各居民的生活更方便和舒适”(Wang and Lim 2015)。这个定义的核心思想在于恰当地使用技术,来提高城市居民生活水平。技术可用于改善环境、基础设施或者提供必要的服务。在研究智慧城市在实践中的定义之前,我们首先探讨智慧城市的理论定义。

智能城市委员会智能城市定义为“在所有城市功能中嵌入数字技术的城市”。Mitchell (2007)也有类似解释“城市的新智慧在于数字通信网络越来越有效地结合,无处不在地嵌入在智能感应器和标签,以及知识管理软件中”。城市环境中电子基础设施的无处不在,意味着联通性的增强和可用于提高公共服务和城市安全的有关数据的普及。这种思想流派强调技术作为发展城市环境关键动力的作用。许多城市已将智慧城市等同于宽带网络,并对通信基础设施(有线和无线网络)投入大量资金,认为要在全球化时代取得竞争力,就要将宽带联通性放在优先地位。

另一方面,Komninos(2009)认为数字智能的硬件条件不是智慧城市的全部概念指出“其他两种智慧,即人类智慧和集体智慧来源于全民的技能和社会的合作机制”。这个观点与Florida (2002) 的立场相呼应,他认为人合作是城市的主要财富,从而将智慧城市放在知识、创造力和智力资本的背景下考虑。他认为城市创造繁荣的潜力取决于城市的创意阶层,知识工作者、科学家、艺术家、工程师、律师、企业家和创新者。这些人可创造新想法、新产品、新战略和新理论。这个思想流派指出智慧城市应提供技能、制度和虚拟合作空间,以支持创造新知识(研究),监督知识流动(智慧),传播现有知识(技术转移),运用知识(创新),发展基于知识的新活动(孵化),和远程管理知识(电子政府)(Komninos 2009; Komninos 2015)

Caragliu, Del Bo 和 Nijkamp (2011)将硬件和人力资本融合提供了一个更为全面的操作定义认为“通过参与治理的方式来合理规划自然资源,从而使在人力与社会资本,传统(交通)和现代(信息与通信技术)基础设施中的投资促进可持续发展和营造高质量生活。”最后,Deakin 和 Al Waer(2012)智能城市定义为“运用信息与通信技术,满足市场(城市居民)的需求,智能城市中社区必须参与全过程。智能城市也就不仅在某些领域拥有信息与通信技术,同时在运用信息与通信技术技术时对当地社区有所影响”。

智慧城市概念的概念性理解中居民和当地社区的重要作用越来越突出。在技术的作用得到应有重视的同时,我们也意识到并且认同“智慧”一词并不单单等同于“人工智能”。居民是发展的最终受益者,居民必须成为智慧城市概念的核心。换而言之,一个智慧城市的目标不应是为了实施政策或利用技术,而是使居民的生活发生积极的变化,包括绿化环境和在社区内部营造更强的社会纽带。

在实践中,各国可以为建造智慧城市而设定独特的优先事项。欧洲可以强调可持续性和可再生能源,韩国可强调整合政府系统,统一市政机构为居民服务的意识。因为不同国家和文化在设定优先事项时面临不同的挑战,智慧城市的概念也应做相应调整。

此外,对于某些国家而言,挑战也许源于协调现有体系中的不同利益方,对于其他国家而言,挑战也许源于同时建设新体系和结构。印度计划发展100个智能城市,使其成为大型城市的卫星镇。中国的天津生态城和韩国的松岛新城都是后面这类卫星镇的范例,通常被称为绿地项目。前一类的发展轨迹可称为棕地发展,即支持改造或更新现有的城市。这两种方式并不冲突,各国在建设智慧城市时可同时采用棕地模式和绿地模式。

对于新加坡来说,问题在于如何使用技术、网络、大数据来为居民创造福利,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建造更强大的社区,改善生产力, 使国家为即将到来的老龄化社会做好准备。因此我们建议以下关于智慧城市的操作性定义:国家要以人为本,各利益相关方共同合作开发和运用技术,范围包括但并不限于信息与通信技术,以此提高城市宜居性,改善国家居民的福利。

来源:中国城市建设网责编:张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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