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了解到,全区水淹农房约5.2万户,南宁、贵港、钦州、防城港等市农房受灾较为严重。截至目前,水淹农房基本完成应急评估,其中约5万户评估为“可以居住”,已经交由乡镇组织群众陆续回搬,恢复生产生活。
据介绍,各受灾乡镇水退路通之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迅速对判定为“不可以居住”和群众认为存在隐患的受灾农房进一步开展安全鉴定。截至7月18日,共开展鉴定3891户,其中安全住房1293户、C级危房1639户、D级危房959户。
针对群众关心的受灾农房修复重建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科学统筹、分类施策、严控质量、政策帮扶”的工作安排,分阶段梯次推进重建,分类选择修缮加固、原址重建、异址新建三种恢复重建方式,规范化落实修缮补助、重建补助、临时安置保障等政策,2027年春节前基本完成受灾住房修复重建任务,尽快恢复城乡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据悉,广西将组织技术力量对轻微破损的房屋(B级)进行局部修缮,供居民正常居住;对一般损坏的局部危房(C级)进行修缮加固,加固验收合格后可入住;对严重损坏或倒塌的整体危房(D级)实施原址重建,从严把控农房建设质量,加强技术指导;对无法原址重建的受损住房,科学选址,异地建设。
此外,广西及时落实农村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等群体危房改造政策,将洪涝受灾后存在结构性安全隐患、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条件的农村居民自住住房,纳入2027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提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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