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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批涉“论文工厂”学术造假行为调查处理结果公布

2026年07月30日 15:41:45

  国家卫生健康委对科研失信始终坚持“零容忍”,严厉打击涉“论文工厂”严重学术造假行为。近期,按照统一部署,我委指导各地按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对有关部门转来的涉“论文工厂”问题线索进行了集中查处。现将第五批查处情况公开通报如下:

  一、许振强(福建省漳州市医院)为通讯作者,杨明根(福建省漳州市医院)为第一作者,庄志明为其他作者,于2020年1月23日在Tissue &Cell期刊发表的论文“Macrophages affect immune inflammation and proliferation in benign prostatic hyperplasia via androgen receptor and CD40/CD40L signaling pathway”。经调查,该论文存在从“论文工厂”购买实验研究数据等科研失信行为,论文作者所在单位依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对通讯作者许振强:科研诚信诫勉谈话;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10年内禁止承担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对第一作者杨明根:科研诚信诫勉谈话;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10年内禁止承担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1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晋升、评优评先资格;3年内暂停招收研究生;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追回该论文涉及的科研奖励。

  对其他作者庄志明:科研诚信诫勉谈话;1年内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二、许振强(福建省漳州市医院)为通讯作者,杨明根(福建省漳州市医院)为第一作者,庄志明为其他作者,于2021年9月30日在International Neurourology Journal期刊发表的论文“Influence of Androgen Receptor Antagonist MDV3100 Therapy on Rats With Benign Prostatic Hyperplasia”。经调查,该论文存在从“论文工厂”购买实验研究数据等科研失信行为,论文作者所在单位依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对通讯作者许振强:科研诚信诫勉谈话;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10年内禁止承担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对第一作者杨明根:科研诚信诫勉谈话;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10年内禁止承担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1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晋升、评优评先资格;3年内暂停招收研究生;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追回该论文涉及的科研奖励。

  对其他作者庄志明:科研诚信诫勉谈话;1年内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三、王丽明(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为通讯作者,郑彩罚(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为第一作者,吴淡森、石松菁为其他作者,于2021年1月25日在Renal Failure期刊发表的论文“miR-34b-5p promotes renal cell inflammation and apoptosis by inhibiting aquaporin-2 in sepsis-induced acute kidney injury ”。经调查,该论文存在编造研究过程、代写、代投论文涉“论文工厂”等科研失信行为,论文作者所在单位依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对通讯作者王丽明:科研诚信诫勉谈话;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10年内禁止承担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10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资格;5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优评先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对第一作者郑彩罚:科研诚信诫勉谈话;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10年内禁止承担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10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资格;5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优评先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追回该论文涉及的科研奖励。

  四、王丽明(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为通讯作者,郑彩罚(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为第一作者署名的未发表的论文“MicroRNA-34b-5p promotes sepsis-induced acute kidney injury by binding LMX1B to inhibit HIGD1A transcription”。经调查,该论文存在编造研究过程、代写、代投论文涉“论文工厂”等科研失信行为,论文作者所在单位依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对通讯作者王丽明:科研诚信诫勉谈话;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10年内禁止承担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10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资格;5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优评先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对第一作者郑彩罚:科研诚信诫勉谈话;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10年内禁止承担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10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资格;5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优评先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追回该论文涉及的科研奖励。

  五、朱科赢(浙江省人民医院)为通讯作者,黄耀辉(浙江省人民医院)为第一作者,孙鹏、吴雨伦、赵元元为其他作者署名的论文“Acupuncture plus low-frequency electrical stimulation ameliorates muscle atrophy in mice with chronic kidney disease by increasing serum exosomal miR-34a-5p”。经调查,该论文存在从“论文工厂”购买实验研究数据等科研失信行为,但并未发表,论文作者所在单位依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对通讯作者朱科赢: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5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2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和职务职称晋升等资格;2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对第一作者黄耀辉: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5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2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和职务职称晋升等资格;2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对其他作者孙鹏、吴雨伦、赵元元:认定不存在科研失信行为。

  六、邵靓(江西省人民医院)为唯一署名作者的论文“Mns1 And Tekt2 Synergistically Facilitates High Glucose-Induced Myocardial Injuries”。经调查,该论文存在从“论文工厂”购买实验研究数据等科研失信行为,但并未发表,论文作者所在单位依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对署名作者邵靓:与前期在第三批通报的案件一至案件七、第四批通报的案件六及案件七合并处理。科研诚信诫勉谈话;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终身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终止或撤销利用科研失信行为获得的财政性资金支持、相关学术奖励和荣誉;10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评审专家等资格;5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晋升资格;5年内暂停招收研究生;记入科研诚信失信行为数据库;追回该论文涉及的科研奖励及版面费资助。

  七、肖凡(江西省人民医院)为唯一署名作者的论文“miR-93 promotes diabetes retinopathy by inhibiting NEDD4 and SIRT1 levels through METTL14”。经调查,该论文存在从“论文工厂”购买实验研究数据等科研失信行为,但并未发表,论文作者所在单位依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对署名作者肖凡:科研诚信诫勉谈话;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5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八、赵连武(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医院)为通讯作者,邓磊(江西省肿瘤医院)为第一作者,邹俊、苏永峰、王美鑑为其他作者于2022年7月17日在Clinical and Translational Oncology期刊发表的论文“Resveratrol inhibits TGF-β1-induced EMT in gastric cancer cells through Hippo-YAP signaling pathway”。经调查,该论文存在代写、代投论文涉“论文工厂”等科研失信行为,论文作者所在单位依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对通讯作者赵连武: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10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对第一作者邓磊:科研诚信诫勉谈话;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10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追回该论文涉及的科研奖励。

  对其他作者邹俊、苏永峰、王美鑑:认定不存在科研失信行为,予以科研诚信警示教育。

  九、吴方前(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为通讯作者,周国辉(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为第一作者,阎信敏、陈真飞、曾荇为其他作者于2023年7月10日在Orthopaedic Surgery期刊发表的论文“ASPN Synergizes with HAPLN1 to Inhibit the Osteogenic Differentiation of Bone Marrow Mesenchymal Stromal Cells and Extracellular Matrix Mineralization of Osteoblasts”。经调查,该论文存在从“论文工厂”购买实验研究数据等科研失信行为,论文作者所在单位依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对通讯作者吴方前:科研诚信诫勉谈话;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10年内禁止承担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2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资格;2年内取消评优评先资格;1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晋升;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对第一作者周国辉:科研诚信诫勉谈话;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10年内禁止承担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2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资格;2年内取消评优评先资格;1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晋升;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对其他作者阎信敏、陈真飞、曾荇:认定不存在科研失信行为,予以科研诚信警示教育。

  十、周国辉(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为通讯作者,吴方前(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为第一作者,张萍为其他作者于2023年2月9日于Neurological Research期刊发表的论文“The involvement of EGR1 in neuron apoptosis in the in vitro model of spinal cord injury via BTG2 up-regulation”。经调查,该论文存在从“论文工厂”购买实验研究数据等科研失信行为,论文作者所在单位依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对通讯作者周国辉:科研诚信诫勉谈话;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10年内禁止承担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2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资格;2年内取消评优评先资格;1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晋升;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对第一作者吴方前:科研诚信诫勉谈话;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10年内禁止承担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2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资格;2年内取消评优评先资格;1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晋升;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对其他作者张萍:与前期在第四批通报的案件三至案件七合并处理。科研诚信诫勉谈话;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终身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终止或撤销利用科研失信行为获得的财政性资金支持、相关学术奖励和荣誉;10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评审专家等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追回该论文涉及的科研奖励及版面费资助。

  十一、邓美慧(江西省儿童医院)为通讯作者,陶珊珊(江西省儿童医院)为第一作者,谭笑、柴文、彭晓杰、郑卫民、傅睿为其他作者于2023年7月27日在Immunity Inflammation And Disease期刊发表的论文“Knockdown of KLF5 ameliorates renal fibrosis in MRL/lpr mice via inhibition of MX1 transcription”。经调查,该论文存在编造研究过程涉“论文工厂”等科研失信行为,论文作者所在单位依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对通讯作者邓美慧:科研诚信诫勉谈话;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10年内禁止承担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5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资格;3年内取消评优评先资格;3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晋升;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追回该论文涉及的科研奖励及版面费。

  对第一作者陶珊珊:科研诚信诫勉谈话;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10年内禁止承担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5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资格;3年内取消评优评先资格;3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晋升;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追回该论文涉及的科研奖励及版面费。

  对其他作者谭笑、柴文、彭晓杰、郑卫民、傅睿:认定不存在科研失信行为,予以科研诚信警示教育。

  十二、陶珊珊(江西省儿童医院)为通讯作者,邓美慧(江西省儿童医院)为第一作者,谭笑、彭晓杰、郑卫民、傅睿为其他作者于2024年10月16日在Renal Failure期刊发表的论文“HDAC6 promotes inflammation in lupus nephritis mice by regulating transcription factors MAFF and KLF5 in renal fibrosis”。经调查,该论文存在编造研究过程涉“论文工厂”等科研失信行为,论文作者所在单位依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对通讯作者陶珊珊:科研诚信诫勉谈话;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10年内禁止承担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5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资格;3年内取消评优评先资格;3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晋升;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追回该论文涉及的科研奖励及版面费。

  对第一作者邓美慧科研诚信诫勉谈话;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10年内禁止承担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5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资格;3年内取消评优评先资格;3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晋升;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追回该论文涉及的科研奖励及版面费。

  对其他作者谭笑、彭晓杰、郑卫民、傅睿:认定不存在科研失信行为,予以科研诚信警示教育。

  十三、覃菊芳(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为通讯作者,彭平平(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为第一作者,宋华梅、谢承宏、郑文斐、马会改、辛丹丹、占景琼、袁晓清、陈爱华、陶静为其他作者,于2021年9月13日在Biological Research期刊发表的论文“miR-146a-5p-mediated suppression on trophoblast cell progression and epithelial-mesenchymal transition in preeclampsia”。经调查,该论文存在编造研究过程涉“论文工厂”等科研失信行为,论文作者所在单位依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对通讯作者覃菊芳:科研诚信诫勉谈话;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终身禁止承担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终止或撤销利用科研失信行为获得的财政性资金支持、相关学术奖励和荣誉;10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评审专家等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追回该论文涉及的科研奖励及版面费。

  对第一作者彭平平:科研诚信诫勉谈话;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5年内禁止承担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终止或撤销利用科研失信行为获得的财政性资金支持、相关学术奖励和荣誉;2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评审专家等资格;2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晋升、评优评先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追回该论文涉及的科研奖励及版面费。

  对其他作者宋华梅、谢承宏、郑文斐、马会改、辛丹丹、占景琼、袁晓清、陈爱华、陶静:认定不存在科研失信行为,予以科研诚信警示教育。

  十四、罗德兴(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为通讯作者,江鹏(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蒋群(广东省中医院)为第一作者,严俨、侯芝绮为其他作者于2020年9月9日在Neurological Research期刊发表的论文“Propofol ameliorates neuropathic pain and neuroinflammation through PPARγup-regulation to block Wnt/β-cateninpathway”。经调查,该论文存在从“论文工厂”购买实验研究数据等科研失信行为,论文作者所在单位依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对通讯作者罗德兴: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10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5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和职务职称晋升等资格;取消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研究会等学术团体以及学术、学位委员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5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5年内暂停招收研究生;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对第一作者江鹏: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10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5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和职务职称晋升等资格;取消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研究会等学术团体以及学术、学位委员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5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对第一作者蒋群,其他作者严俨、侯芝绮:认定不存在科研失信行为。

  十五、叶丹萍(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黄伟明(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为通讯作者,孙翔(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何文斌(兰州大学第二医院)为第一作者,林宝华为其他作者于2024年5月24日在Aging期刊发表的论文“Defining three ferroptosis-based molecular subtypes and developing a prognostic risk model for high-grade serous ovarian cancer”。经调查,该论文存在代写论文涉“论文工厂”等科研失信行为,论文作者所在单位依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对通讯作者叶丹萍:科研诚信诫勉谈话;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10年内禁止承担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撤销利用科研失信行为获得的相关学术奖励、荣誉、职务职称等;3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和职务职称晋升等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对通讯作者黄伟明:科研诚信诫勉谈话;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10年内禁止承担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3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和职务职称晋升等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对第一作者孙翔:科研诚信诫勉谈话;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10年内禁止承担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3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和职务职称晋升等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对第一作者何文斌:科研诚信诫勉谈话;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暂停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限期整改;3年内禁止承担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2年内取消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和职务职称晋升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对其他作者林宝华:科研诚信诫勉谈话;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

  十六、熊健(佛山市妇幼保健院)、叶春江(浙江衢化医院)为通讯作者,连文琴(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向攀(北京地坛医院)为第一作者于2024年1月3日在Current Medicinal Chemistry期刊发表的论文“Single-cell RNA Sequencing Analysis Reveals the Role of Cancerassociated Fibroblasts in Skin Melanoma”。经调查,该论文存在代写论文涉“论文工厂”等科研失信行为,论文作者所在单位依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对通讯作者熊健: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10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3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和职务职称晋升等资格;3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对通讯作者叶春江: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1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对第一作者连文琴:科研诚信诫勉谈话;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10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3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和职务职称晋升等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对第一作者向攀:科研诚信诫勉谈话;1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追回涉事论文相关科研奖励。

  十七、熊健(佛山市妇幼保健院)、黄伟明(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为通讯作者,高克非(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连文琴(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为第一作者,赵芮为其他作者于2023年5月29日在Translational Oncology期刊发表的论文“The joint role of methylation and immune-related lncRNAs in ovarian cancer: Defining molecular subtypes and developing prognostic signature”。经调查,该论文存在代写论文涉“论文工厂”等科研失信行为,论文作者所在单位依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对通讯作者熊健: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10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3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和职务职称晋升等资格;3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对通讯作者黄伟明:科研诚信诫勉谈话;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10年内禁止承担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3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和职务职称晋升等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对第一作者高克非:科研诚信诫勉谈话;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10年内禁止承担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3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和职务职称晋升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对第一作者连文琴:科研诚信诫勉谈话;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10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3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和职务职称晋升等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对其他作者赵芮:科研诚信诫勉谈话。

  十八、熊健(佛山市妇幼保健院)、石琨(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为通讯作者,朱若菲(署名单位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现单位盘锦双台子老年病医院)为第一作者,刘雅琼、周洁、吕籽为其他作者于2024年1月3日在Current Medicinal Chemistry期刊发表的论文“Development and Validation of the Diagnostic Model of 7 Gene in Endometriosis”。经调查,该论文存在代写论文涉“论文工厂”等科研失信行为,论文作者所在单位依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对通讯作者熊健: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10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3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和职务职称晋升等资格;3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对通讯作者石琨:科研诚信诫勉谈话;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3年内禁止承担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3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和职务职称晋升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对第一作者朱若菲: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5年内禁止承担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5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和职务职称晋升资格;5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对其他作者刘雅琼、周洁、吕籽:认定不存在科研失信行为。

  十九、梁伟国(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为通讯作者,王斌(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为第一作者,颜莉芳、石尉宏、谢翰、陈锐雄、邵晏清为其他作者于2022年2月16日在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linical Oncology期刊发表的论文“CircRNA PVT1 promotes proliferation and chemoresistance of osteosarcoma cells via the miR-24-3p/KLF8 axis”。经调查,该论文存在从“论文工厂”购买实验研究数据等科研失信行为,论文作者所在单位依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对通讯作者梁伟国:因违纪违法已被开除公职、解除人事关系,目前处于服刑状态,故终止调查。

  对第一作者王斌:科研诚信诫勉谈话;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10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3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和职务职称晋升等资格;取消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研究会等学术团体以及学术、学位委员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3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对其他作者颜莉芳、石尉宏、谢翰、陈锐雄、邵晏清:认定不存在科研失信行为。

  二十、梁伟国(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缪海雄(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为通讯作者,谢翰(惠州市博罗县人民医院)为第一作者,戴丽冰、叶葆青、陈锐雄、王斌、张楠威为其他作者于2022年10月22日在Acta Biochimica Polonica期刊发表的论文“Long non-coding RNA ERVK13-1 aggravates osteosarcoma through the involvement of microRNA-873-5p/KLF5 axis”。经调查,该论文存在从“论文工厂”购买实验研究数据等科研失信行为,论文作者所在单位依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对通讯作者梁伟国:因违纪违法已被开除公职、解除人事关系,目前处于服刑状态,故终止调查。

  对通讯作者缪海雄:科研诚信诫勉谈话;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3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3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资格;3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对第一作者谢翰:科研诚信诫勉谈话;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10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3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资格;3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对其他作者戴丽冰、叶葆青、陈锐雄、王斌、张楠威:认定不存在科研失信行为。

  二十一、李德河(金昌市人民医院)为通讯作者,刘瑞敏(甘肃省人民医院)为共同通讯作者,岳海泉(甘肃省人民医院)为第一作者,徐鹏飞、郭一丹、祁晶为其他作者于2022年6月2日在Neoplasma期刊发表的论文“Sodium butyrate inhibits oral squamous cell carcinoma proliferation and invasion by regulating the HDAC1/HSPB7 axis”。经调查,该论文存在从“论文工厂”购买论文并由“论文工厂”代写、代投论文等科研失信行为,论文所在单位依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对通讯作者李德河:科研诚信诫勉谈话;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10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7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评优评先等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对通讯作者刘瑞敏:科研诚信诫勉谈话;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10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7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评优评先等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对第一作者岳海泉:科研诚信诫勉谈话;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10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7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评优评先等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对其他作者徐鹏飞:科研诚信约谈提醒;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2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2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评优评先等资格。

  对其他作者郭一丹:科研诚信诫勉谈话;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2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2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评优评先等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对其他作者祁晶:科研诚信诫勉谈话;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1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1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评优评先等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责编:张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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