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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表明示”制度正式执行 个人贷款告别“糊涂账”

2026年08月04日 11:48:00

8月1日起,《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正式施行。中国证券报记者实地调研了解到,多家银行已明确正常履约情形下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上限。其中,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大行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信用卡贷款,下同)、个人经营贷款,年化利率上限均为6%。

  记者实测多家银行个贷申请流程,发现各家银行均已通过弹窗方式向借款人展示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并设置强制阅读时间。

  四大行消费贷利率上限6%

  “我行个人消费贷、个人经营贷年化利率上限都是6%,目前消费贷最低利率3%,最长可以贷7年,最多能贷100万元,不过能审批下这个额度的客户很少,多数客户能贷30万元左右,做线下提额的话能将授信额度提高到70万元。”工商银行北京市西城区一家营业网点的业务人员说。

  “目前5年期以上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执行利率上限是4%,也就是5年期以上LPR加50个基点。不过上限价格是不固定的,随每个月LPR变化。”建设银行北京地区个贷工作人员表示。

  记者调研了解到,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大行个人贷款年化利率上限保持一致。

  交通银行与邮储银行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利率上限与四大行保持一致,但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贷款年化利率上限为12%。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贷款利率上限是借款人在正常履约情形下,产生的所有息费项目折算为年化水平,并加总在一起的综合融资成本上限,包括贷款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等各项正常履约成本。

  “借款人因贷款逾期产生的罚息,不受上述正常履约情形的利率上限限制。”一家国有大行北京地区个贷负责人告诉记者,“但银行会在明示表中对违约情形下的或有成本项目及收取标准明确展示和提示。”

  各项息费一表明示

  今年3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要求贷款人开展个人贷款业务时,应当向借款人展示明示表。

  8月1日,记者实测多家银行个人消费贷申请流程,发现明示表与贷款合同、征信授权书等均为借款人贷前必须阅读并签署的重要文件。在线上申请贷款时,各家银行均已通过弹窗方式向借款人展示明示表,并设置10秒强制阅读时间,须由借款人主动点击确认及同意签署选项,才可提交贷款申请。

  从招商银行向记者提供的明示表可见,表格中列明了本金金额、成本项目、收取方式、年化水平、收取主体等信息,并在此基础上计算正常履约情形下借款人承担的年化综合融资成本。同时,逐项列明贷款逾期或被挪用等违约情形下的或有成本项目及其收取标准和收取主体。

  上述国有大行北京地区个贷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新规,除了明示表中列出的各项成本项目外,银行不得再收取其他与贷款相关的任何息费。

  带来多重利好

  “‘一表公示’制度带来多重利好。”一家股份制银行北京分行个贷业务负责人告诉记者,“一是各家银行明确综合融资成本上限、列明各项费用,解决了长期以来个人信贷领域‘信息不对称’的难题,有效斩断了不法中介机构收取隐性费用的途径;二是借款人可对贷款成本建立合理预期,方便‘货比三家’,降低融资成本;三是对银行而言,可有效规避反催收黑灰产对其恶意投诉。”

  除上述几家银行外,记者调研了解到,7月下旬以来,还有多家银行陆续公布个贷综合融资成本上限。由于各家银行在客群选择、风控能力、成本控制、经营策略等方面存在差异,因此对于贷款利率上限的设定也有所不同。

  例如,宁波银行公布该行个人消费贷款年化利率上限为24%,个人经营贷款年化利率上限为18%,均处于相对较高的水平。但该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上限较低,5年期(含)以下年化利率上限为1年期LPR加30个基点,5年期以上年化利率上限为5年期以上LPR减20个基点,与六大行相比,分别低了20个基点、70个基点。

来源:中国证券报责编:靳雅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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