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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等158个病种入选“同病同付” 基层看病将迎哪些新变化?

2026年08月18日 09:47:36

  高血压、糖尿病、呼吸系统感染等常见病,基层医疗机构本来有能力诊治,但在现行按病种付费中,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往往适用不同的支付系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接诊的积极性。

  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昨天透露,在即将印发的DRG/DIP3.0版分组方案中,首次推荐设置基层病种。其中,DRG基层病种31个,DIP基层病种127个。未来,各地将在同一医保统筹区内,对基层病种探索实行“同病同付”。

  这里的“同病同付”指的是“对于这158个基层病种,在同一医保统筹区‌内的各等级医疗机构,执行相同的医保支付标准”。那么,新政策将怎样调动基层医疗机构的积极性,又将如何促进分级诊疗?

  基层病种,是指适宜在符合条件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收治,相关医疗机构具备承接能力且诊疗技术成熟的常见病、多发病及部分慢性病病种。


  此次31个DRG基层病种中,覆盖了基层日常诊疗中最常面对的高血压、糖尿病、呼吸系统感染、颈腰背疾病、冠心病等27种内科疾病和4类技术成熟、基层具备开展条件的一、二级手术。按病种分值(DIP)付费的127个病种覆盖了呼吸、消化、循环、泌尿、骨骼肌肉等多个系统的常见疾病。北京市医保局副局长颜冰表示,遴选标准首先是“适宜”。定位“常见病、多发病”,意味着受益面更广,大量参保群众能够在基层满足就医需求。

  颜冰介绍,我们挑选的是在基层就诊比较多、临床路径清晰、有明确的诊断标准和规范的诊疗路径,能够确保基层的医生安全有效地开展诊疗服务,三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之间的次均费用差比较小的疾病。

  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任静表示,明确对基层病种实现“同病同付”,不是简单的调整报销金额,而是通过支付改革来撬动整个就医格局优化。参保群众具体选择在哪里就医属于个人就医选择权,同样不因基层病种而受限。基层病种同病同付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创新,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带来合理的医保收益,以激励基层主动补齐诊疗短板,敢接能接常见病,把家门口医疗服务做实做强。引导群众优先就近就医,控制常见病过度医疗,促进医保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

  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副司长徐娜表示,不同地区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存在客观差异,文件明确“地方可结合实际细化调整”,各省、各统筹地区根据本地基层实际能力、疾病谱特征和历史数据,划定自己的基层病种范围。基层医疗机构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诊疗能力开展基层病种患者的收治、诊疗。要求地方结合DRG/DIP3.0版在落地实施的过程中,要因地制宜地完善本地的基层病种,合理地确定基层病种的范围、支付标准,同时做好与国家卫生健康委推荐的基层服务病种的衔接。实施基层病种的支付政策,用好医保支付的杠杆,不断提升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水平。

  国家医保局也明确,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基层病种覆盖面。任静建议,要建立动态评估调整机制。随着基层的设备更新,人员能力的提升,可以逐步扩充病种,如果部分病种在基层诊疗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也要及时调出,守住医疗安全线。

  今年三月,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随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效提高,逐步提升医保基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比例,鼓励基层用好上门服务费、家庭病床建床费等项目。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坤表示,通过医保支付杠杆促使基层医疗机构主动管好居民健康,有望持续减轻患者和医保基金负担。

  朱坤介绍,通过支付价格和支付政策的调整,激发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营活力,通过数字赋能签约服务,药品供应保障等惠民政策的措施,来提升基层对患者的吸引力,也让我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高质量发展提供资源行稳致远。近年来,国家卫生健康委也持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目前,全国有6000多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了家庭病床,数量达到了37万张。

  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运行评价处处长胡同宇透露,今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全面部署实施康复护理扩容提升工程,各地可以有针对性地提高基层病种的服务能力。目前国家卫生健康委也正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康复护理提升工程的实施方案。在目前发布的基层病种中,例如脑梗死的后遗症、骨折术后等疾病需要大量的康复护理工作。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有针对性地补齐康复护理方面的短板,更好地支撑和开展基层病种的有关服务。

来源: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 责编:靳雅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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