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海关总署、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19日联合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无人机相关物项出口管制措施的公告,相关措施将于11月18日起正式实施。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称,此次措施涉及的无人机相关物项具有明显的军民两用属性,中方依法依规优化调整有关措施,目的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与此同时,中方致力于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依法依规对相关出口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申请,中方将予以批准。
“动态调整出口管制措施是国际通行做法。”发言人表示,近年来,全球无人机产业和技术发展迅速,部分原来先进的产品如今已属于大众消费类产品。中方在实施出口管制措施过程中,积极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并经认真评估后及时优化调整有关措施。
发言人称,本次对无人机出口管制措施的优化调整,就是基于业界反映的产业和技术最新情况,这充分反映中方坚决反对无人机被违规用于非和平目的,同时坚定支持中国企业在民用领域开展无人机国际贸易与合作。
发言人说,中方愿通过双边出口管制对话交流机制,与相关方就出口管制政策和实践开展沟通对话,同时听取各方有关意见建议,进一步认真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积极促进、便利合规贸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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