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洋 通讯员 伍佑桃
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山东高院”)联合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召开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经验交流会。据了解,此次会议聚焦知识产权保护“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多方协同”,现场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发布十大典型案例,为山东省创新主体维权提供更高效、更便捷的解决路径。

此次会议是山东落实 “总对总”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举措。会上,山东高院联合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正式签署《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框架协议》,以案例引路、以机制护航,让知识产权保护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记者从会议上获悉,近年来,山东高院与山东省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深化协作,先后签订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衔接、技术事实查明协作等多项协作协议,打通行政、司法、调解三方联动通道,知识产权纠纷化解效率稳步提升。各地通过协同办案、信息共享,让不少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妥善解决,切实降低企业维权成本。
会议明确,山东将坚持 “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持续深化府院联动,完善会商、培训、数据共享等常态化机制,优化诉调对接流程,实现调解、仲裁、诉讼无缝衔接。同时,加大典型案例宣传推广,鼓励基层大胆创新,上下联动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推动多元解纷机制走深走实。
会议交流中,山东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及 12 家地市相关单位,分别围绕跨部门协同、机制建设、特色品牌打造等话题分享经验,为全省知产纠纷化解工作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
山东高院副院长吕涛、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于智勇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山东高院二级高级法官刘义生主持。来自山东各地市、县区的市场监管部门、法院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与会者一致认为,多元化解机制让知识产权保护从 “单打独斗” 变为 “协同共治”,既能快速定分止争,也能守护企业创新热情,为山东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创新活力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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