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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建好人民城市 推动城乡高质量发展

2025年01月06日 11:58:52

记者 李晗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要“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这些关于人民城市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城市、怎样建设城市,城市建设依靠谁、为了谁等重大问题,为新时代推进城市现代化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海南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起点、实现新跨越,奋力推进新时代人民城市建设。

关于新时代人民城市建设的内容,海南省省长刘小明在多次调研活动、专题会、座谈会上针对海南省城市建设等不同方面,做出具体论述,旨在推动新时代海南省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增进海南省人民的民生福祉。

建好人民城市 增强百姓“三感”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所需所急所盼,让人民共享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发展成果,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城,所以盛民也。”城市的核心是人。做好城市工作,需要顺应城市工作新形势、改革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当前,我国城镇化建设进入新阶段,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使城市更健康、更安全、更宜居,成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空间,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题中应有之义。

对此,海南省全面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在2024年11月27日,刘小明在琼海市接待来访群众并主持召开座谈会,他指出,“要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树牢系统观念,提高工作质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考虑规划建设时序,做到高标准规划城市、高质量建设城市、高效率运行城市、高水平管理城市,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建好人民城市 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2024年12月17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海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强调,“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稳步推进城镇化。提升脱贫人口帮扶实效,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依法惩治各种违法行为。”同时,2024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2024年12月14日,由刘小明主持的海南省省政府党组(扩大)会议指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奋发有为推动海南高质量发展。”其中,关于城乡融合发展,会议指出,“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中拓展更多经济增量。”

近年来,海南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及党中央关于城乡融合发展的系列讲话、论述和精神,高质量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全面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海南省城乡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

关于城乡融合发展,2024年1月23日,刘小明在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海南省“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较大,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弱项,防范化解风险任务艰巨”,要“更富成效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需进一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不断“优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相关政策,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滨海型、生态型城镇化试点蹚出新路径。”要“更快步伐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需“锚定建设农业强省目标,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建设和美乡村‘海南样板’。”

此外,2024年8月28日,刘小明在定安县调研经济社会发展,在调研座谈会上指出,“要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城乡融合发展水平,推动优势特色产业集约化、集群化、品牌化、全产业链发展,精准扩大定安‘土特产’影响力和经济效益;深挖村集体经济增长点,带动农民群众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

建好人民城市 托起百姓安居梦

当前,我国城市发展已经进入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由大规模增量建设转向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海南省牢固树立和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海南省牢固树立和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把增进民生福祉、推进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城市更新、住房保障、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系统发力,推动城市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关于提升居住质量、改善居住条件,2024年4月22日和30日,刘小明在海口市调研城市更新、保障房建设,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活动,并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在专题会议上,刘小明指出,“城市建设一头连着发展、一头连着民生。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坚持稳中求进、稳字当头、以进促稳,坚持问题导向,坚定发展信心,科学分析‘大环境’、积极营造‘小气候’,强化问题解决帮扶机制,有节奏、有计划地完善优化现行政策,充分挖掘投资潜力,实施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完善‘保障+市场’的住房供应体系,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更好推动海南自贸港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要聚焦住有所居,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坚持以需定建,突出居住属性,加强后续管理和服务,真正保障有实际需求的居民。要聚焦宜居宜业,加快推进城市更新,打造高低起伏、错落有致的城市天际线;全面开展城市体检,补齐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短板,持续提升城市品质;完善城市发展布局,打造城市综合体,带动周边发展,实现产城融合、职住平衡;注重工作方法,引入社会资本,做好群众工作,加强规划管理,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加快推动项目落地,不断改善群众生活居住条件。”

建好人民城市 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城市是现代化的重要载体,也是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重要空间,因此,打造宜居、韧性、智慧的新城市,屡屡出现在中央及地方的重要部署和行动中。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海南省坚持走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尊重城市发展规律,统筹推进城市更新,厚植城市人文气息,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中国式现代化海南新篇章徐徐铺就。

2024年10月16日,刘小明深入海口市与澄迈县,面对自然灾害频发的挑战,他提出,“要加快打造坚强韧性的城市建筑物和新型基础设施,将防灾减灾理念融入城市建设的每一个细节。这不仅是对城市安全的高度重视,也是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庄严承诺。通过扩大有效投资,提升城市基础设施的抵御风险能力,海南正逐步构建起一座座安全、宜居、和谐的现代化城市。”

关于高质量建设绿色、低碳、智慧园区,刘小明在2024年10月17日调研海口江东新区规划建设时指出,“要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科学合理运用数字化手段,高质量建设绿色、低碳、智慧园区;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完善公共服务配套,提升园区治理水平,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相融合,推动港产城融合发展,让园区聚人气、增活力、兴产业。要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明确目标抓紧干,倒排工期往前赶,推动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投用。要以打造百年建筑为目标,注重细节、精益求精,全面提升建筑防灾减灾能力,将项目建成安全、优质、绿色、廉洁工程。要创新思路、与时俱进,以现代化理念设计公共文化设施,增强市民游客体验感互动感,塑造城市人文精神,提高城市生活品位,提升城市发展软实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建好人民城市 提升城市风貌品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特色风貌是城市外在形象和精神内质的有机统一,决定着城市的品味。”这就要求城市建设过程中,留住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杜绝千城一面,让城市更具特色、更有品味。

海南省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特色风貌的指示精神,深刻把握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的目标导向,加大力度改善人居环境,保护好运用好传承好历史文化、革命文化、海洋文化、民俗文化资源,让海南更宜居宜业宜游,让城市更具文化创新创造活力、让人民生活更美好。

关于拓展城市空间、提升城市风貌品质,刘小明在2024年10月17日调研南渡江海口城区段两岸规划建设和风貌管控后指出,“有了水,城市就有了灵气。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落实南渡江生态环境保护规定,多措并举做实南渡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推动南渡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向好。要细化完善规划编制,更好体现城市性质、突出城市特色,以拓展城市空间、提升风貌品质为抓手,不断增强城市发展能级、提升城市形象品质,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核心区和现代化国际化新海口,着力打造展示海南深化改革、对外开放、生态文明建设、自由贸易港建设等成果的一扇窗口。要参照城市设计导则,坚持刚性控制、弹性调整,更好传导和体现规划意图,严格管控新建居住项目容积率,把握好建筑群的比例和尺度、变化和统一,打造核心建筑地标簇群,形成错落有致、高低起伏的城市天际线。要从市民和游客的角度出发,充分利用码头等沿江资源,不断丰富新场景、新业态,打造串联更多旅游吸引物,科学设计旅游观光和交通运输路线,让城市更加宜居、宜业、宜游,实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要把规划落到项目和工程上,规范和加强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坚决防止重规划编制、轻规划实施,以及违反规划进行开发建设等问题,切实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

建好人民城市 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

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定调房地产发展,指出“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加力实施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充分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潜力。合理控制新增房地产用地供应,盘活存量用地和商办用房,推进处置存量商品房工作。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有序搭建相关基础性制度。”

海南省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努力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2024年11月6日,海南省住建、发改管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海南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在指导市县用好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因城施策用好用足前期各项存量政策的同时,推动增量政策出台,不断稳定市场预期和提振市场信心。

关于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2024年10月16日,刘小明深入海口市与澄迈县,展开了一场旨在促进投资与推动房地产健康发展的调研之旅。刘小明指出,“要用足用好国家一揽子政策,统筹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等资金渠道,推动重大项目尽早开工,统筹抓好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推动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要结合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防灾减灾需求,加快打造坚强韧性的城市建筑物和新型基础设施,提升海南省各类建筑和设施的防灾减灾能力。要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进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不断优化投资环境、改善人居环境。”此外,在详细了解项目推进、保交房、住房配售、住房政策优化调整等情况后,刘小明指出,“要站在讲政治、谋发展、惠民生的高度,有序推进城市更新,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合理规划布局周边交通、教育、医疗、就业等配套,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圈,通过推进重点区域攻坚,示范带动全域整体提升。要大力发展高品质住房,精准适应市场需求,尽快稳定市场预期,持续提振市场信心;落实好国家房地产新政,完善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有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董淼编辑)

来源:中国城市建设网责编:张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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