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6日电 据农业农村部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6),自2026年3月1日起实施。
GB 2763—2026在合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2022)的基础上 ,新制定残留限量370项、修订23项。新版标准共规定了食品中2,4—滴丁酸等585种农药的10749项最大残留限量,实施后将为指导农业生产科学用药、提升我国农产品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促进国际贸易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GB 2763—2026全面覆盖了我国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和主要植物源性农产品,实现生产有标可依、产品有标可检、执法有标可判。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新增限量依据科学数据研究制定,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了生产、科研、消费、管理等各有关方面及社会公众意见。二是突出蔬菜、水果等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需要,新版标准中蔬菜、水果相关限量标准占总数的56.6%,为进一步加强蔬菜、水果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提供依据。三是注重限量与检测方法协调配套,新增14项覆盖参数更全、品种更广、灵敏度更高的配套检测方法标准,进一步提高了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和执行效力。











主办单位:《城市建设》杂志社有限公司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17128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00016期刊出版许可证:京期出证字第 1622 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69号
《城市建设》国际标准刊号:ISSN 1674-781X 国内统一刊号:CN 11-5897/F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国际标准刊号:ISSN 2095-2104 国内统一刊号:CN 11-9313/TU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3257595 投诉举报邮箱:qzlx@zgcsjs.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