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应急管理部近日紧急预拨1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广东、广西、青海等6省(区)做好自然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近期,江南南部至华南一带出现持续强降雨过程,“两广”地区遭遇今年“龙舟水”最强降雨过程,造成严重洪涝、地质灾害;6月16日,青海海西州发生6.3级地震,造成房屋倒损和人员伤亡。
此次紧急预拨的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中,0.8亿元用于支持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5省(区)开展洪涝、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重点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0.2亿元用于支持青海省重点做好危险区域群众紧急转移避险、地震灾害排危除险、应急监测等工作,推动灾区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财政部要求6省(区)财政厅抓紧将资金拨付灾区,切实发挥好预拨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救灾资金监管,坚决杜绝资金滞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确保救灾资金全部用于灾区和受灾群众。(记者曾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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