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首尔8月5日电 (记者 金旭)当地时间4日,韩国政府召开由总统李在明主持的国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全面取消检察机关直接侦查和补充侦查的权限。这意味着韩国延续70余年的刑事司法体系将迎来重大变革。
据韩联社报道,根据修正案及相关法律,检察机关将不再拥有自行发现案件、直接侦查、讯问犯罪嫌疑人和收集证据等权限,仅负责提起和维持公诉,但可要求警方开展补充侦查。韩国检察厅将被撤销,由新设立的公诉厅承接起诉职能。所有刑事案件原则上由警方、重大犯罪调查厅和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负责侦查。
修正案及相关法律还规定,警方根据控告或举报开展犯罪侦查时,应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侦查,并决定是否移送案件。检察官收到案件后,也必须在3个月内决定是否提起公诉。这意味着,案件办理期限原则上被限定为6个月。
修正案及相关法律将于10月2日起正式施行。执政党共同民主党等政党对修正案通过表示欢迎,认为这是完成“检察改革”的重要一步。国民力量党等保守阵营在野党则批评称,此举是一次“倒退式改革”。(完)











主办单位:《城市建设》杂志社有限公司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17128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00016期刊出版许可证:京期出证字第 1622 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69号
《城市建设》国际标准刊号:ISSN 1674-781X 国内统一刊号:CN 11-5897/F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国际标准刊号:ISSN 2095-2104 国内统一刊号:CN 11-9313/TU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3257595 投诉举报邮箱:qzlx@zgcsjs.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