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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产”还是“他产”?——部分地标产品遭“碰瓷”

2026年07月21日 15:31:11

  盛夏时节,地标农产品“镇宁蜂糖李”在贵州线下商超集市与各大电商平台同步热销。这款果肉饱满、清甜脆爽的李子,2017年完成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市场售价远高于普通李子品种。然而不少消费者反映,标注“镇宁蜂糖李”的商品,售价跨度极大,低价每斤仅5元,高价可达40元。究竟哪一款才是原产地正宗产品?

  记者实地调查获悉,市面上大量标称“镇宁蜂糖李”的果品并非产自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不少货源甚至来自外省。除生鲜果品外,白酒类等地理标志产品,也存在标识冒用等侵权乱象。业内监管人士表示,商家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识、虚构产品产地,既构成不正当竞争,也涉嫌消费欺诈,相关乱象亟待整治。

  身价飙升 异地扩种

  “镇宁蜂糖李”原产地为贵州省镇宁县,在品牌效应带动下,蜂糖李价格连年走高。记者走访了解到,当地优质蜂糖李田间收购价每斤可达数十元,远高于普通品种李子。这种高效益,催生了强烈的扩种需求。由于土地资源有限,部分种植户和苗商将蜂糖李树苗销往外地。

  时值李子大量上市,记者在多个电商平台搜索“镇宁蜂糖李”,结果显示大量标注“贵州镇宁蜂糖李”的产品发货地并非贵州。

  根据通报,5月底镇宁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开展日常巡查工作,现场发现有商户使用“贵州六马蜂糖李”包装,以低价“四月李”冒充“蜂糖李”售卖,涉嫌损害品牌形象,扰乱市场秩序。执法人员连夜开展专项打假行动,迅速对涉案货品、包装进行清查处置,现场依法查处假冒货品400余件。

  记者采访了解到,检察机关曾在开展地理标志保护检察监督专项工作中发现,部分水果批发市场、电商平台,存在未经授权擅自使用“镇宁蜂糖李”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情况。检察机关通过调取销售数据、走访种植基地等方式摸排线索,发现部分商家从外省采购蜂糖李后,混入本地产品中一并标注“镇宁蜂糖李”销售,或者直接将外省产的蜂糖李更换包装后冒充原产地产品。办案检察官介绍,这种“异地种植+运回原产地冒充”的手法极具隐蔽性,识别较难。

  “地标产品之所以能卖出好价钱,靠的是原产地独特的气候、土壤条件,以及多年积累的口碑。”记者采访的一位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说,如果任由树苗到处种、产品到处贴牌,最终会影响行业健康发展。

  此前,针对一些知名品牌的酒类地标产品,执法部门曾开展跨区域联合打假行动。在江西、四川等地,曾查处多起在贵州茅台镇核心产区外灌装白酒、使用近似地理标志名称误导消费者的案件,不法分子在异地建厂灌装,再以“茅台镇出品”或“茅台原浆”等名义销售。

  贴牌横行 品牌受损

  盲目扩张、擦边发展使地标产品深陷“身份危机”,消费者难辨真伪。这直接侵蚀原产地品牌的独特性与文化根基,导致溢价能力缩水、信任崩塌,产业生态受损,农户长期利益难保。

  ——口碑面临崩塌风险。“网上买的镇宁蜂糖李也就那样,价格不便宜,吃起来和一般李子差不多。”一位买家说。有农业专家分析,当“蜂糖李”这个名号被用于标识来自不同产区的果实,但消费者无法感知时,长期积累的品牌信誉就会被透支。

  ——原产地利益受损。有“镇宁蜂糖李”种植户坦言,辛辛苦苦高标准管理,就盼着一季水果有好收成,结果市场上出现不少“冒牌货”,品牌溢价被它们挤占,心里难受。“凯里红酸汤”也面临同样的烦恼。这个2013年获得国家登记保护的地标产品,承载着贵州特色饮食文化,但市场上的“凯里红酸汤”五花八门。2025年,贵州黔东南凯里红酸汤产业发展协会起诉重庆一家公司未经授权擅自生产、销售标注“凯里红酸汤”字样的产品。法院跨省赴这家公司所在地实地调查,并发出《先行停止侵权提醒书》。之后,这家公司认可存在侵权行为,立即停止侵权。

  ——“成功经验”引发大量抄袭。一些人认为只要引个种、贴个牌、挂个名,就能蹭上“特色产品”卖高价。在酒类,这样的案例频频出现。贵州省高院通报的案例显示,某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查获假冒贵州茅台系列酒,酒品瓶身及包装盒突出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标识,部分为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三无产品”,并在门店门头显著位置擅自使用相关字样及标识,借助名酒品牌声誉吸引客流。记者采访的多名行业协会负责人表示,如果任由这种风气蔓延,产业发展可能陷入恶性循环。

  重拳整治 规范市场

  地标产品要走出遭“碰瓷”的困境,既需要监管部门重拳整治,也需要各方协同发力,引导行业规范发展。

  强化监管,把好市场准入关。记者采访的果农、经销商等认为,市场监管部门要主动出击,对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加强巡查,对冒用专用标志、虚假宣传产地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建立产地溯源体系,给每一批地标产品配上“身份证”。贵州部分地标产区已在检察机关推动下,开始探索“智慧地标”监管模式,通过大数据技术记录从种植到销售的全链条信息,让消费者扫码即知真假。

  加强引导,给产业发展立规矩。业内人士建议加强品种名称与地理标志名称的使用规范。比如,异地引种的产品必须在包装上醒目标注实际产地,让消费者一眼就能看明白。对于原产地产品,则应严格授权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同时,引导行业协会等转变思路,加强宣传引导,从追求“种得多”转向“种得好”。

  协同发力,让保护落到实处。保护好地理标志需协同发力,检察机关可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行业协会要发挥自律作用,制定产业发展规则,消费者也要擦亮眼睛,对发现的打擦边球行为,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线索。(记者 汪军 杨欣)


来源:经济参考报责编:侯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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