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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新规生效 科技企业上市门槛再降低

2026年07月27日 13:30:38

 近日,港交所就有关提升港股上市机制竞争力的建议发布咨询总结,修订后的上市规则随即生效。

  今年以来,已有近100家企业在港股上市,还有逾500家正在审核。业内人士认为,港交所上市新规生效,市场包容性进一步提升,无论大幅降低“同股不同权”架构企业的上市财务门槛、放宽投票权比例限制,还是为海外上市企业赴港上市提供更多便利、允许所有申请人秘密递表,都有助于吸引更多类型公司上市,丰富投资者的选择,提升港交所的国际竞争力。

  市场包容性进一步提升

  今年3月,港交所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联交所”)刊发咨询文件,就降低“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上市门槛、扩大“创新产业”范围、允许所有公司秘密递表等一系列有关提升香港上市机制竞争力的建议征询市场意见。

  港交所表示,一共收到来自市场各界的73份回应意见。联交所之前在咨询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建议均获得广泛支持,不少建议更获得近全数支持。联交所将采纳全部建议,部分建议稍有修改。

  港交所稍后会就进一步提升上市机制竞争力进行第二阶段的咨询。

  “此次改革是提升港交所上市机制灵活性和多样性的重要一步,确保我们的上市机制与时俱进,能够应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在维持高水准的企业管治和投资者保障的前提下,我们希望通过拓宽公司上市渠道,吸引更多类型的优质公司来港股上市。”港交所上市主管伍洁镟表示。

  当前,赴港上市依旧火爆。港交所网站显示,截至6月底,港交所正在处理528宗主板上市申请,另有24宗申请已获上市委员会批准,即将登陆港股。

  上市门槛大幅降低

  “不同投票权”架构是科技企业为平衡融资稀释与控制权保留而广泛采用的治理架构。港交所在2018年正式接受“同股不同权”架构的公司上市。为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吸引更多优质科技企业来港上市,港交所本轮改革进一步降低了“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的上市门槛。

  此前,“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申请在港股上市,市值需大于等于400亿港元,或市值大于等于100亿港元且在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收入大于等于10亿港元。而根据修订后的上市规则,此类申请人市值门槛降低至大于等于200亿港元,或大于等于60亿港元且在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收入大于等于6亿港元。

  天爱资本投资总监杜先杰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不同投票权”架构在港股主要服务创始人或核心团队需保留控制权、但又不愿因多轮融资过度稀释表决权的科技类企业。降低市值门槛后,一些营收处于爬坡期,但技术已经跑通的独角兽公司可进入港股IPO申报范围。

  此前,港交所要求申请人必须证明其为“创新产业”公司,才能以“不同投票权”架构上市,生物科技和特专科技公司申请人将被自动视为“创新产业”公司。

  此次港交所优化了“创新产业”公司定义,明确允许采用业务模式创新(非仅限于科技创新)的发行人以“不同投票权”架构上市,并且扩大了被自动视为“创新产业”公司的科技公司申请人范围。

  有市场人士告诉记者,当前全球主要交易所对优质上市资源的争夺日趋激烈。港交所主动降低“不同投票权”架构企业上市门槛,提升对创新企业的包容性,意在减少优质科技企业流失。

  允许所有申请人秘密递表

  秘密递表制度有了较大优化,也是此次港交所上市机制改革的重要看点。

  此前,保密递交上市申请仅限“合资格的第二上市申请人、生物科技公司、特专科技公司”,或“个别情况下获得豁免的申请人”。而根据修订后的上市规则,所有新申请人均可以保密形式递交上市申请。

  “秘密递表并不意味着公司上市全流程保密。”杜先杰表示,发行人以非公开形式递交申请后,在通过聆讯、刊发聆讯后资料集时,仍需将招股书、风险因素、业务数据等核心信息向公众公开。

  杜先杰认为,秘密递表的意义是为了避免发行人在与监管部门沟通、答复问询、调整架构的过程中,商业计划、客户名单、未定稿财务报告被过早曝光,从而影响自身竞争力。对于部分企业来说,这也能降低IPO发行失败带来的声誉压力。

  “但不可否认的是,秘密递表降低了企业上市透明度,减少了来自社会舆论和公众对企业上市前的监督,就这一层面而言,需要港交所和香港证监会进一步加强对企业上市材料的把关审核。”杜先杰说。

  为了加强惩戒效应,确保上市申请文件的质量,港交所也升级了“退回机制”:被“退单”的IPO项目不仅会公布被退回申请的保荐人名称,还会公布参与上市申请准备工作的所有中介机构名称和角色,包括保荐人、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行业顾问、被引用的专家以及SPAC发起人等。

  此外,在咨询总结中,港交所采纳了市场意见,在退回上市申请并公示中介机构名称时,将“注明退回原因”。(记者 唐燕飞)


来源:上海证券报责编:侯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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