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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迎重磅修订

2026年08月20日 13:09:31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自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继2002年、2019年之后的又一次系统性重大调整。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吴璟表示,此次修订《条例》,是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迈出的关键性一步。20处修改突出了拓宽提取和使用范围、扩大制度覆盖面、提升管理服务效能等重点,同时强化风险防控,既回应了缴存人对充分发挥公积金作用的更高期待,也解决了制度与经济社会发展新特点不完全适应的问题。

具体来看,此次修改核心围绕“更普惠、更管用、更安全、更便捷”展开。拓宽提取使用范围,支持“修房”“养房”。新增“装修自住住房”和“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两种提取情形,并增加“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作为兜底条款。修改后,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增至9类,覆盖购房、租房、修房、养房等住房全生命周期需求。

扩大制度覆盖面,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缴存。新增条款明确,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相应政策支持。目前我国灵活就业人员规模已超2亿人,此次修改将惠及更多新市民和青年人群体。

提升服务效能,缩短贷款审批时限。将提取审批时限缩短至3日内,贷款审批时限从15日缩短至10日内。

建立惩戒机制,严打骗提骗贷行为。新增信用管理条款,将公积金领域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违法提取公积金的,3年内不得提取或贷款;对违法获得贷款的,5年内不得提取或贷款。

优化增值收益用途,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房屋安全管理。明确公积金增值收益可用于建设、筹集、运维公共租赁住房以及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等住房领域公共支出。

吴璟指出,在住房存量时代背景下,此次《条例》修订有助于更好地支持居民多样化的住房消费需求,突出和强化了公积金的民生底色,把缴存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用得更好、更安全,同时也让更多人享受到制度红利。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表示,目前,我国城市发展已从大规模增量扩张转向存量提质阶段,居民住房消费从“购房”“租房”向“修房”“养房”拓展,条例原有使用范围已无法适配新需求。另外,灵活就业人员规模已超2亿人,原有制度的普惠性存在明显短板,这为本次《条例》修订提供了现实空间。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将公积金存贷利率制定权限上收至国务院。严跃进表示,对比征求意见稿,正式版本明确公积金存贷利率由国务院决定,体现出国家层面对利率机制的统筹把控,便于将公积金利率纳入全国金融政策框架统一考量,能够根据市场形势灵活调整,更好支撑居民住房消费。

此外,《条例》还增加了第三十一条,要求加强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效能,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等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推动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异地贷款等业务便捷高效办理。

严跃进认为,这是从制度源头着手,依托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手段,全面打通全国公积金缴存信息壁垒。“一旦缴存记录实现全国互信互认,后续贷款、异地转移接续、资金使用等各环节均能高效衔接,为跨区域就业和购房需求提供根本性便利,让公积金真正‘跟人走、随人用’。”

事实上,顶层政策落地前夕,地方层面已经开启先行探索。今年上半年,全国已有超过60个城市对公积金政策进行优化和调整,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例如,北京推出公积金装修提取新政,产权人及其配偶可凭合规装修发票按票面金额50%提取公积金,单套上限25万元,并设置十年提取间隔、规范装修主体资质;湖南郴州新增车位购置、物业费缴纳提取场景,相关业务全线开通线上办理;陕西延安一次性推出七大新增提取场景,覆盖取暖费、车位储藏室购置等安居支出,精准贴合本地居民常态化居住消费需求。

严跃进认为,随着新版《条例》9月正式实施,各地将加快制定配套实施细则,持续拓宽公积金使用边界。各地在放宽使用场景的同时,配套设置了额度管控、票据核验等监管规则,兼顾惠民实效与资金安全,推动住房公积金从侧重购房支持,转向覆盖居民安家、居住、养护全链条,持续激活住房相关消费潜力。


来源:经济参考报 □记者 梁倩责编:孙同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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